《定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定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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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定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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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淮西大道以西,撇洪沟以北,华塑大道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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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定远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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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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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定远盐化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2万m3/d,其中预处理设计规模0.5万m3/d,回用水部分设计进水规模1.5万m3/d,回用水产水量1.0万m3/d,浓水处理段设计规模0.5万m3/d。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调水池、事故池、反应池、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加药间等;购置搅拌机、离心泵、刮泥机、反冲洗水泵及综合楼、门卫房等配套用房。配套建设污水管廊14.3km,铺设污水管网43.46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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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保证废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应严格监控纳管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厂接管标准方可进入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超标废水不得进入。同时强化监测管理,严格控制废水处理站尾水排放浓度。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臭气污染源密封后,通过生物滤床对氨、硫化氢、臭气处理,项目通过对臭气产生单元加盖处理,通过风管将收集的臭气输送到臭气处理系统,处理后废气经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 恶臭废气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剩余污泥、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含油抹布、实验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物化污泥和杂盐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如属于非危废,委托一般固废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当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将处理后的废水引流至事故水池,同时不再收纳新的废水。本项目设置事故池1座,设计容积约为6000m3,可以满足事故状况下8h事故废水的储存要求,且本项目后期拟于龙扬污水处理厂合并,合并后龙扬污水处理厂不保留其污水处理功能,用做园区应急事故处理单元,故可以满足事故废水暂存需求。本项目出水切断阀位于巴歇尔槽的出水管道上(详见平面布置图),事故状态下,可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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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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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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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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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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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中心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2161633 |
传真: |
0550-2161599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永康路6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