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GXZCWT2023-037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WT2023-037
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万元,项目最高服务费不超过此限价;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0;
采购需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服务内容: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结算审核;
服务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资料齐备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如非成交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按延误时间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3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须具有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具有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具有近六个月(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获取
方式:请潜在的供应商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532606771@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3944800357),审核后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鲜章)扫描PDF版回传,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登记。如因潜在供应商未及时回传造成未成功登记,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响应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须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高级职称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3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电话:0431-85542506(王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煦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13944800357(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岩
电 话:13944800357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7019060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0431-81888992/8188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