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旗下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乌审旗毛乌素水务有限公司),2家控股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乌审旗无定河发电有限公司),1个项目部(图克项目部),1个分公司(乌审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聚源分公司),内设5个部门(党群综合部、财务部、建设投资部、企管部、内审部);现有工作人员66人。
公司先后建成乌审旗新能源化工基地供水工程(一期)及其附属工程、纳林河化工项目园区生活供水工程、图克泵站输水管线供水工程、乌审旗巴汗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在建和筹建项目有乌审旗巴彦淖—巴汗淖生态补水工程、巴图湾取水枢纽工程、矿井疏干水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南北工业园区供水泵站工程、给水管网工程及各园区供水支线工程。
公司将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做好“水文章”、搞好“水保障”、提供“水支撑”为目标,全力保障供水安全,全面履行旗委、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能,为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乌审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党发〔2017〕4号)和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9〕3号)精神,结合我旗所属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审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为旗属国有独资公司,由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
第三条 水投集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2、构筑投融资平台,承担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任务;
3、依据上级的决策部署对旗水资源的开发,优化旗水资源的利用;
4、担任水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项目法人,承担水务设施的运营经营管理;
5、保障全旗供水、排水、工业中水利用及相关工程建设;
6、完成旗委、旗政府、旗国资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水投集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部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向下传达公司高层领导的指令,收集公司各部门的信息向高层领导通报,确保上传下达的顺畅;负责公司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确保公司对外形象的维护;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及其与相关外部单位的沟通与往来,确保沟通的顺畅;
2、负责公司各类行政公文和文字材料的拟定及各类文件的收发,确保公司内部材料收发通畅;负责公司行政会务的组织安排和记录,确保会议准备充分,记录完备;负责公司行政印章管理,杜绝行政印章被随意使用;
3、负责公司设备和办公用品的购买、设备维修和保养,杜绝公司办公用品的浪费;负责公司文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使用、销毁等档案管理及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管理,杜绝公司内部资料流失等现象;负责报刊、杂志、信函的收发和管理,确保收发工作的有效运转;负责编制信息周刊,建立内部信息中心,确保公司的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
4、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年检年审、车辆办照、养路费及保险费交纳、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和费用合理;负责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5、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提出公司的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执行。负责公司党支部和工、青、妇等组织开展公司政治学习、宣教工作、文体活动和业务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及处理公司党组织日常事务;
6、配合纪检组长做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综合性制度的制定建立、修订完善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跟踪国家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并根据其有关要求提出制订或修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联系法律顾问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和解决公司的诉讼、仲裁案件及其他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
9、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审查、修改合同,监督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归集、整理公司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文件资料和法律事务资料;
10、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确保人力资源战略与公司发展相匹配;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优化和调整建议。监督、指导各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11、组织建立、修订、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协助财务部组织薪酬体系的运行管理,核算和审核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工资、奖金发放,并实施工资调整政策,确保公司薪酬管理的公平、公正;
12、组织建立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组织实施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确保绩效考核公正有效;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反馈、运用与绩效改进工作,确保绩效考核系统得到完善;
13、组织各部门制定公司年度培训、学习计划,审核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确保培训计划得到执行,支持公司战略的发展;负责选择培训、学习教材;组织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编制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手册,设计合理的晋升标准、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晋升管理程序并组织实施,确保员工发展通道的通畅、合理;
14、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收、发、转、借及整理、完善、修补等工作,确保合同、档案完好;组织建立与维护公司人才信息库,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财务部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财经纪律和经济法规,认真贯彻执行股东、董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营的各项决议;
2、负责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参与经营决策及财务会计监督、财务核算、预算、税务、资产管理监督、资金收支管理、投融资管理等;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3、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营决策,审核公司各部门有关财务、经济等方面的报告、协议、招投标、合同等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并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5、编制财务计划,遵循会计核算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企业日常业务状况进行会计核算,并按时编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6、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分析企业的经营活动,如有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解决方案;
7、规范企业的日常财务收支行为,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在本企业的日常财务收支活动中有违反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8、负责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所有资产登记和财务档案管理;
9、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提出合理的财务运作及税务筹划方案;
10、复核公司行政部提交的职工劳动薪酬表和五险一金方案,并及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相关费用;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资源费、电费及其他税费;
11、负责融资工作,根据公司需要积极寻求融资渠道,与有意向金融机构对接,协调办理融资事宜。
(三)安全生产与基建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落实总公司和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提出公司可实现战略目标实施方案;
2、负责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及工程变更后相关手续办理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取水许可等前期手续)。保管工程项目的全部技术档案资料;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计算成果、施工方法说明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总公司及子公司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台账、制定各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4、负责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查及技术交底;
5、负责审核工程总体、年度、月施工进度计划;
6、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及总公司、子公司、施工方安全生产监督、卫生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7、协助完成设备采购调查、招投标工作,并负责催货、验货、仓储、保管等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8、负责所实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9、实时掌握施工、安全生产动态,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0、定期统计施工与安全生产活动成果并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依据;
1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新职工、转岗和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拟定特殊工种培训计划及时提交行政部组织培训;
12、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准确汇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公司各类伤亡、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并作出事故认定,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13、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和检查指导,监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汇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整改;
14、制定防洪预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检查督促防洪防汛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市场营销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场营销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总公司和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总公司、子公司的运营销售工作;
2、组织市场调查研究,提出创新经营管理方案,提出公司生产经营思路和可实现战略目标实施方案,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3、定期统计经营活动成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依据;
4、统计各工业用水企业季度用水计划,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5、统计公司经营管理中每月水量、水费收入、电费支出等各项基础业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并上报财务部和公司有关领导;提供主管部门规定应缴纳的水资源税、电费等生产过程中必须缴纳的费用数据;
6、解决工业供水中与用水企业之间存在的争议,协调用水企业及时签订供水协议;协调解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问题;
7、每月协调与用水企业收取水费,会同“财务部”办理收费手续;
8、制定公司年度营销工作计划及目标;
9、按时完成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乌审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编制20名,设部门负责人4人。
第六条 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