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主营业务
1、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49其他废物。
2、工业废水处理:五金、电子、日化、包装、印染、家具、食品、纸品、塑胶等行业产生的各类以水为主的清洗废水(主要产生工艺:清洗、打磨、喷淋、冷却水等)。
3、工业废水、废气、噪声工程设计、施工、运营。
4、应急处理: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等政府部门指定环境应急处理单位。
三、我司工业废水处理能力
一直以来,我司依托在废有机溶剂回收处理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同时通过不断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科研技术,逐步对原生产装置进行了技术升级改造,改造升级后的废水设施,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包括精馏、膜过滤、MVR、压滤、沉降分离、中和、厌氧好氧、氧化还原等物化生化方法,能够很好地达标处理各种以水为主体的工业废水,主要包括电子、五金、日化、食品、汽修、印染、家具、塑胶、及纸品包装等行业产生的以水为主体的各类清洗废水、打磨切削废水、喷涂废水,喷淋废水、反渗透浓水等,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公司以防治工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为已任,坚持走科技创新致力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路子,通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公司不断规范环境行为,不断开发废物治理的新技术,推进以预防二次污染为重点的持续改进,达到不产生二次污染的高标准、严要求。
公司以“环境和谐”作为奋斗目标,为人类环境、安全资源、经济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