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府院携手发力 护航绿色发展——日照中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6月4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日照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先后到日照中兴汽车有限公司、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并进行法治宣讲。日照中院副院长王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磊出席活动,日照中院民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在日照中兴汽车有限公司,干警们参观了汽车生产、涂装车间,实地了解车间废水、固废等收集处理过程,听取了环保安全设施配置情况以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等方面的介绍,并针对企业提出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生产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在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听取了企业发展情况介绍,了解分散式污水处理、河道水质提升及黑臭水体治理等环节及难点,并就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环保政策问题、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详细解答。
日照中院副院长王磊指出,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是法院与生态环境局联合建立的一项为民办实事服务制度,是法院与企业沟通的重要平台,有助于企业减少和防范法律风险,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磊强调,生态环境局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包容审慎服务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日照中院、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情况、在保障企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做法、成效以及“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为企业发放《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汇编》。

此次活动是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效能的举措之一,通过深入企业“问诊把脉”,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日照中院将继续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构建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一是坚持能动履职,主动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注重以案促治,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焦点问题,主动以司法建议、白皮书、调研报告的形式提醒相关职能部门源头“堵漏”、全面整改;
二是强化跨部门协调联动,推动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构建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重要林地、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司法保护;
三是突出抓好宣传引导,通过就地审判、发布典型案例、案件回访、监督执行等方式,大力开展环保法治宣传,生动阐释“小案件大道理”;注重个案宣传,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社会影响力和感染力,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供稿:民一庭
原标题:《【三强三优】府院携手发力 护航绿色发展——日照中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