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眉山市人民政府消息,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885412)厂三期项目”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该项目计划将处理规模提升至每日3万吨。
根据公示,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本次公示旨在依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公开项目环评信息并收集公众意见。公示的核心内容与公众参与方式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已公布,具体内容可查阅附件。
(二)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区域。
(三)公众可下载已公布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意见。
(四)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实名意见表,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为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邹女士,电话028-38180029。
(五)公众意见提交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原文:眉山高新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30000m3/d,原10000m3/d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二次)(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