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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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丨《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4-15  来源:实录丨《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浏览次数:95
核心提示:实录丨《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中国给水排水2026年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七届)邀请函暨技术报告论文征集启事 (同期召开固废大会、工业污泥大会、循环经济发展大会、渗滤液大会、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大会)
 # 实录丨《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4月1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作主题发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谢可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王畅,省水利厅河湖处副处长刘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晖,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许雄飞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熊业新主持。现场实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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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场环节】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熊业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四月春风正好,碧水润泽三湘。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8周年之际,我们召开这场新闻发布会,主要向大家解读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这一《管理办法》,是我省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介绍《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
 
 
## 【主题发布环节】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湖南地处长江中游、长江经济带核心腹地,是守护长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生态地位特殊、责任重大。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岳阳考察,作出“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立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为湖南生态文明建设锚定航向、提供根本遵循。“十四五”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与艰巨繁重的生态治理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始终牢记殷殷嘱托,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一江一湖四水”为主战场,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与系统治理,全省水生态环境实现整体性、历史性、根本性好转,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水质持续向好。** 147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连续四年稳定在98.6%,劣Ⅴ类水体清零,“一江四水”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及以上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较2020年下降11.7%。水生态稳步恢复,“一江一湖四水”监测到土著鱼类174种,洞庭湖越冬候鸟达47.41万只,江豚、麋鹿数量分别增至194头、近400头。美丽河湖引领示范,建成国家美丽河湖23条,其中5条入选国家优秀案例。
 
今天的发布会,重点介绍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安排。
 
 
### 一、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与必要性
 
入河排污口是岸上污染入河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水环境管理的关键抓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监管,2021年起连续五年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重点任务与年度考核,系统部署、压茬推进。2021年、2024年,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签发第7号、第10号总河长令,推动排污口“一口一档”建设与重点河湖整治攻坚。住建、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协同发力,圆满完成“十四五”排查整治任务。累计完成16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查,查实1.1万余个入河排污口,基本实现监测溯源、分类整治;当前全域排查深入推进,新排查支流及其他流域排污口1.4万余个,“十五五”期间将分类施策、有序整治。
 
同时,入河排污口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整治质量仍需巩固提升。个别地区因历史管网复杂、雨污分流不彻底,汛期仍存在水污混排现象,彻底整治难度较大。二是后续整治任务更加艰巨。全域排查出的排污口主要集中在县城、乡镇和农村区域,相较于此前以城市为主的整治对象,面临管网基础薄弱、监测能力不足、资金保障困难等挑战。三是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目前主要以人工巡查为主,新技术应用不足,对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的精准识别和长效监管还存在不足。
 
出台《管理办法》,既是固化“十四五”实践经验、补齐监管短板的现实需要,也是压实责任、精准管控、筑牢碧水防线的制度保障。
 
 
### 二、《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管理办法》按照“以水定岸、明晰责任、差别管理、改革创新”思路,细化排放管控、监督监测、执法巡查与规范化建设要求,构建责任划分、审批登记、监测监管三大体系。
 
**构建“三大体系”:**
 
**一是责任划分体系。** 《管理办法》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治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责任,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实现从源头到入口的全链条、全方位管控,杜绝责任“真空”、监管“盲区”。
 
**二是审批登记体系。** 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实行审批管理;其他入河排污口实行登记管理。细化审批权限、程序与流程,规范设置审批与登记管理。
 
**三是监测监管体系。** 将入河排污口分成重点、简化、一般监管排口,明确日常监测频次、规范化与智能化监管要求,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落实“五大举措”:**
 
**一是深化排查整治。** 摸清全省排污口底数,分类分批推进问题整治,动态更新问题排污口清单,分类分批整改。
 
**二是强化以测促管。** 压实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义务,发现问题加密监测并及时上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监督监测,结果直接用于环境监管与执法。
 
**三是严格监督执法。** 将排污口检查纳入河长巡河和生态环境年度执法计划,河长巡河、部门检查、精准执法多管齐下。
 
**四是加强特殊时段管控。** 枯水期可依法限排、停排,汛期隐患排查,防范污水直排。
 
**五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责任主体要设置标识牌、公开信息,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共治格局。
 
下一步,湖南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持续畅通群众有奖举报监督渠道,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共同守护三湘碧水。
 
 
## 【记者问答环节】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熊业新:**
 
谢谢贾建旺先生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问题一:请问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如何贯彻落实《管理办法》?**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谢可军:**
 
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 我们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聚焦群众房前屋后的河流支流、沟渠塘坝等“小微水体”,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入河排污口、群众房前屋后,聚焦城市老城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河塘沟渠、农田周边水渠等敏感区域,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加人工核查,全面排查水体和排污口。从今年3月起至2027年6月,力争通过一年半时间,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水污染问题见成效。目前,湖南已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第二,建立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 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以水定岸”要求。对已排查出的2.5万余个入河排污口,分类施策、有序整治。
 
**第三,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 积极推进卫星遥感、在线监测等技术在排污口监管中的应用,逐步改变以人工巡查为主的监管方式,提升对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的精准识别能力。
 
**第四,压实各方责任。** 各地建立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或登记、污染治理、规范化建设、自行监测以及运行维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
 
 
**问题二:请问住建部门在城镇排水管网排污口整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王畅:**
 
城镇排水管网排污口整治是入河排污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住建部门扎实推进城镇排水管网建设和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工作成效方面:** 目前全省已建成排水管网约4.8万公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镇排水系统。针对溢流污染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改造,从源头减少雨季污水溢流。二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实现全覆盖,处理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加强管网排查整治,建立管网“一张图”,实施管网错接、混接、漏接问题整改。
 
**在下一步打算方面:** 我们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力争“十五五”期间完成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二是强化管网运行维护,建立健全排水管网定期巡查、清淤疏浚长效机制。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全省城镇排水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实现管网运行实时监控。四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问题三:请问水利部门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中承担什么职责?**
 
**省水利厅河湖处副处长刘苏:**
 
水利部门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中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是河湖岸线管理。** 将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确保排污口设置符合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和水生态保护要求。
 
**二是水资源保护。** 将入河排污口监管与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结合,保障饮用水安全。
 
**三是河长制平台运用。** 将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各级河长巡河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优势,推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四是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排污口、非法排污等行为。
 
下一步,水利部门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共同守护“一江一湖四水”。
 
 
**问题四:请问长沙市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许雄飞:**
 
长沙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核心抓手,全域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规范化监管,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沙累计排查755个排口,湘江干流排污口整治任务全部清零。
 
**主要经验做法包括:**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将排污口整治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建立“市级统筹、区县落实、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精准施策。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对每个排污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三是坚持科技赋能。运用无人机航拍、水下机器人探测等技术手段,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和排水路径,实现精准溯源。
 
四是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排污口“一口一档”管理制度,实施动态更新和常态化巡查,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下一步,长沙市将继续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监管水平,为全省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提供长沙经验。
 
 
**问题五:请问怀化市作为水资源大市,在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有什么特色做法?**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晖:**
 
怀化市是湖南省的水资源大市,境内溪河密布、水系发达,入河排污口管理任务繁重。近年来,怀化市在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探索了一些特色做法:
 
**一是建立“三级网格”监管体系。** 将入河排污口监管责任落实到县、乡、村三级网格,实现监管无盲区。
 
**二是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与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违法排污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在重点流域探索建立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流域共治共享。
 
**四是加强农村区域整治。** 针对农村地区管网基础薄弱的问题,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排污口整治。
 
下一步,怀化市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切实守护好怀化的绿水青山。
 
 
**问题六:请问湖南在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还有哪些新举措?**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谢可军:**
 
除出台《管理办法》外,湖南近期还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启动群众身边水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聚焦群众房前屋后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污染痛点,全力打通水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切实把群众的“烦心水”变成“舒心水”。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起至2027年6月,力争通过一年半时间,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水污染问题见成效。
 
**二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重点监管排口实施规范化建设,统一设置标识牌,完善在线监测设施。
 
**三是加强重点流域系统治理。** 持续推进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巩固提升“一江四水”水质改善成果。
 
**四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 完善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熊业新:**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湖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持续关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守护三湘碧水清波。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附件:政策背景信息】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由省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发〔2026〕18号文件印发。会议强调,要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管控能力,统筹抓好污染治理,建立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提升卫星遥感、在线监测等技术应用水平,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管理办法》适用范围覆盖全省各级水域和各行业类型。在我省境内江河、湖泊(含渠道、水库等水域)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以及对入河排污口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以上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根据2026年4月14日发布会整理,部分内容有精简。)**


 

实录丨《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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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作主题发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谢可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王畅、省水利厅河湖处副处长刘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晖、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许雄飞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熊业新主持。

以下为全文实录: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熊业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四月春风正好,碧水润泽三湘。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8周年之际,我们召开这场新闻发布会,主要向大家解读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这一《管理办法》,是我省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介绍《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作主题发布: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湖南地处长江中游、长江经济带核心腹地,是守护长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生态地位特殊、责任重大。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湖南岳阳考察,作出“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重要指示,立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为湖南生态文明建设锚定航向、提供根本遵循。“十四五” 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与艰巨繁重的生态治理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始终牢记殷殷嘱托,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一江一湖四水”为主战场,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与系统治理,全省水生态环境实现整体性、历史性、根本性好转,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质持续向好147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连续四年稳定在98.6%,劣Ⅴ类水体清零,“一江四水”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及以上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较2020年下降11.7%。水生态稳步恢复,“一江一湖四水”监测到土著鱼类174种,洞庭湖越冬候鸟达47.41万只,江豚、麋鹿数量分别增至194头、近400头。美丽河湖引领示范,建成国家美丽河湖23条,其中5条入选国家优秀案例。

今天的发布会,重点介绍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安排。

一、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与必要性

入河排污口是岸上污染入河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水环境管理的关键抓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监管,2021年起连续五年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重点任务与年度考核,系统部署、压茬推进。2021年、2024年,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签发第7号、第10号总河长令,推动排污口“一口一档”建设与重点河湖整治攻坚。住建、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协同发力,圆满完成“十四五”排查整治任务。累计完成16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查,查实1.1万余个入河排污口,基本实现监测溯源、分类整治;当前全域排查深入推进,新排查支流及其他流域排污口1.4万余个,“十五五”期间将分类施策、有序整治。

同时,入河排污口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整治质量仍需巩固提升。个别地区因历史管网复杂、雨污分流不彻底,汛期仍存在水污混排现象,彻底整治难度较大。二是后续整治任务更加艰巨。全域排查出的排污口主要集中在县城、乡镇和农村区域,相较于此前以城市为主的整治对象,面临管网基础薄弱、监测能力不足、资金保障困难等挑战。三是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目前主要以人工巡查为主,新技术应用不足,对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的精准识别和长效监管还存在不足。

出台《管理办法》,既是固化“十四五”实践经验、补齐监管短板的现实需要,也是压实责任、精准管控、筑牢碧水防线的制度保障。

二、《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构建“三大体系”、落实“五大举措”

《管理办法》立足实践、聚焦问题,按照“以水定岸、明晰责任、差别管理、改革创新”思路,细化排放管控、监督监测、执法巡查与规范化建设要求,构建责任划分、审批登记、监测监管三大体系。一是健全全方位责任体系。《管理办法》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治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责任,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体系。二是优化分类审批体系。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实行审批管理;其他入河排污口实行登记管理。细化审批权限、程序与流程,规范设置审批与登记管理。三是构建分级监管体系。将入河排污口分成重点、简化、一般监管排口,明确日常监测频次、规范化与智能化监管要求,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同时,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五项关键举措:一是深化排查整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问题排污口清单并动态更新,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分批推进整治。二是强化以测促管。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义务,监测异常应加密监测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监测结果直接用于环境监管与执法。三是严格监督执法。相关部门依职责强化现场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排污口检查纳入河长巡河,生态环境部门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依托投诉举报、监测数据等开展靶向执法。四是加强特殊时段管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制定枯水期管控方案,实施限排、停排措施;汛期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雨水管、合流管、排渍泵站、农灌渠等设施清淤疏通,防范汛期污水直排。五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要求责任主体在污水入河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通过标识牌、显示屏、二维码标识或者网络媒体等主动公开信息;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形成共治格局。

三、全民参与,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压实责任、畅通渠道、凝聚合力,共同守护三湘碧水。一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群众房前屋后的河流支流、沟渠塘坝等“小微水体”进行系统排查,建立清单,分类施治,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我厅官微平台和新湖南、红网等主流媒体设有举报奖励窗口,大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可通过“一码通”进行有奖举报。还可以通过湖南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信访举报正规渠道,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与投诉举报。三是主动征集问题线索。聚焦入河排污口等重点领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变被动接收为主动查找,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新闻发布会问答环节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我们知道,“家门口”的水体污染问题是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省生态环境厅刚刚印发了《关于开展群众身边水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下一步我们具体将如何部署推进?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谢可军:谢谢您的提问。您提的问题切中工作要害。“家门口”的水污染,是群众看得见、闻得到、心里烦的痛点。近年我省大江大河水质持续向好,但房前屋后的沟渠坑塘问题仍突出:淤塞发臭、垃圾漂浮、排口晴天排污……这些问题体量小,但点多面广、易反弹,是水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的堵点。群众的生态获得感,不只来自远方的好山好水,更来自身边的沟、塘、渠。开展群众身边水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核心是站稳人民立场,把“烦心水”变成“舒心水”,让群众推窗见清水、出门近碧波。

本次专项行动,我们按照“排查溯源、分类治理、长效管护”三个阶段推进,时间为2026年3月至2027年6月,力争一年半见成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一是排查溯源突出“细”。紧盯入河排污口、群众房前屋后,聚焦城市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河塘沟渠、农田周边水渠等敏感区域,对近年信访、网上投诉举报、督察反馈的问题水体逐一“回头看”。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加人工核查,全面排查水体和排污口。感官异常水体及时测水质,工业园区周边水体加测特征污染物。所有问题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二是分类治理突出“实”。排查发现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督促地方及相关部门整改,能立改的立即改;需工程措施的,科学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重点抓控源截污,督促解决管网错接漏接、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强化监测执法,已整治水体加密监测,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三是长效管护突出“效”。将群众身边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依托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平台,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反馈。重点问题纳入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清单和市州“三个清单”,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排查不全、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湖南卫视记者:在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中,城镇排水管网的排放口是群众关注的重点,请问住建部门在治理溢流污染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王畅:谢谢您的提问。全省住建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切实抓好溢流污染治理,紧密衔接刚刚发布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统筹发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一是高位推动。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并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污水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督促各城市对水体沿线排口进行全面彻底溯源排查,制定“一口一策”实施方案,并落实工程整治及管控措施。二是政策引领。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构建“1+N”政策制度体系,建立规划、建设、管理全流程管理机制,为溢流污染治理筑牢制度保障。三是规划先行。全省各市县编制完善《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和《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摸清底数,为排口整治指明方向。四是项目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系统铺排项目,建立项目库并动态更新。近两年全省318个雨污管网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预算内资金211亿元,有力推动排口整治。2025年完成20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五是指导督促。建立联点督导工作机制,厅领导分片包干每季度赴各市州督促指导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委托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技术服务指导。

经过持续治理,全省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72座,处理能力达1194万吨/日,建成排水管网4.8万公里,“十四五”期间完成雨污管网建设改造近1万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0.8%,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入河排污口整治提供了坚实支撑,有力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全省住建部门将以《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开展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统筹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城市更新、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等工作系统施治,全力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实现动态排查、精准溯源、闭环整治、长效管护,为美丽湖南建设贡献住建力量。

人民网记者:在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中,请问我省是如何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协同推进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的?


 

湖南省水利厅河湖处副处长刘苏:谢谢您的提问。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制度创新。2016年和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其中的“加强水污染防治”任务就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管理作为工作重点。

自2017年以来,我省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每年都将入河排污口管理纳入了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河湖长在河湖长会议、巡河巡湖、调度工作中也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研究落实。特别是省总河长先后签发了4个省总河长令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其中第3号省总河长令聚焦洞庭湖和湘江流域重点排污源整治,依法关闭或拆除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敏感水域内入河排污口。第4号省总河长令推进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依法迁建、关闭或拆除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49个。第7号、第10号省总河长令推动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建设和1345个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攻坚。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用好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协同各有关单位推进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一是健全责任闭环,压实河湖长牵头统筹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排污口整治工作纳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河湖长制综合考核评价。依托河湖长制“党政牵头、分级负责、一河一长”的责任体系,将协调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与河湖长履职清单。由总河长统筹跨区域、跨流域重大问题,分段河湖长具体推动辖区内排污口排查整治,基层河湖长做好日常巡查与问题上报,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压实”的工作格局,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问题反弹的责任主体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以刚性约束推动责任落地,避免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流于形式。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构建联合执法监管格局。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排查、联合执法。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排污口监测溯源与水质监管,住建部门统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水利部门负责河湖岸线管控与水量调度,农业农村部门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各部门各司其职又协同发力,共同对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口、农业退水口、雨污混排口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一口一档”台账。针对违法偷排、超排、私设暗管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共享执法线索,提高违法成本。三是推动流域协同,强化区域联防联治机制。立足流域整体性,以河湖长制为纽带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强化流域河湖长会商,定期协商交界河段排污口整治、水质改善等重点问题,统一整治标准、治理进度与管控要求。针对跨区域污染问题,实行上下游联合排查、联合监测、协同处置,避免污染在流域内转移。结合实际健全生态补偿与应急联动机制,若上游排污影响下游水质,通过协商落实补偿责任,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快速启动联合应急响应,协同开展截污控源。推动流域内信息互通,共享排污口整治进度、水质监测数据等,形成“一盘棋”治理格局。

中国环境报记者:请问长沙市局领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长沙城区排污口问题整改情况如何?下一步如何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许雄飞: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长沙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核心抓手,全域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规范化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方面是完成中央督察反馈问题闭环整改。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城区排口突出问题,我们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把督察反馈的问题排口整改作为首要任务,全链条推进排查、监测、溯源,逐一制定 “一口一策” 整治方案,累计铺排35项专项整治工程,通过雨污分流改造、管网病害修复、截污纳管、泵站提标扩容等针对性措施,截至2025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另一方面是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19年我市启动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755个,其中101个纳入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至2025年底,全部完成整治。2024年,我们启动全市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1703个新增排口的排查、监测、溯源,精准识别问题排口301个,其中立行立改100个,剩余201个分批分年度开展整治。2026年3月,我市印发《长沙市全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坚持“属地负责,部门督导”“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铺排年度整治任务,2028年底前完成70%,203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以《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监管水平。一是紧盯年度任务抓攻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健全监管体系抓规范,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加快构建全过程精细化监管体系;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抓长效,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深化智慧化技术应用,实现问题精准识别、快速处置,以更高标准守护好一江碧水,为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贡献长沙力量。

三湘都市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污水直排和雨季溢流等问题曾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也是市民关注的热点。请问目前太平溪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总体进展如何?以及下一步如何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晖:太平溪作为贯穿怀化市主城区的骨干水系,是城市生态脉络与居民生活休憩的重要载体。多年来,受制于城区管网建设历史欠账多、雨污分流不彻底等原因,太平溪流域污水直排、雨季溢流等问题久治难愈,一直是我市的一块“心病”,也一度成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怀化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狠下决心,将太平溪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挂帅的治理指挥部,组建由分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决定》,标本兼治推进问题整治。通过努力,太平溪全域水质逐步改善,2025年10月以来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总体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一是问题底数基本摸清。2025年,我们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安排,对太平溪流域332个入河排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27个问题排口逐一建立“一口一策”清单,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可以说,哪个排口有问题、有什么问题、由谁来管、什么时候改完,我们心里有了一本账。二是治污工程加速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出台了《怀化市中心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4-2035年)》,有效补齐治理体系不健全、排水规划缺失等制度短板。加强管网检测,对主城区地下市政排水管网进行全面“体检”,精准识别和整治管网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强化源头截污,正在加快实施怀西路-杨家田片区、新源里-老妇幼片区等一批雨污分流和管网改造工程,把要进河的污水“截”回来,把混进去的雨水“撇”出去。三是监管闭环初步成型。在加强整治的同时,同步建立排口巡查、水质监测、问题交办、跟踪问效闭环机制,实现问题发现、预警、交办、整改、反馈全链条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以《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从四个方面把入河排污口管住管好:一是监管手段再升级。用好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给每个重点排口装上“千里眼”。每月开展全流域水质监测,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处置。二是审批把关再从严。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设、私设乱排等问题。强化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做到位置、监测、标识、管理“四规范”。三是运维管控再强化。加快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推动市政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加强病害管网治理,及时发现和修复沿河管网溢流、破损等问题。四是责任链条再压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城镇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从小区、商户、企业等源头抓起,做到标本兼治、长治长效。

总之,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以排口整治的小切口,做好太平溪水环境治理的大文章,还老百姓一条水清岸绿的太平溪。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2026-04-14 16:30:58字号:

 

《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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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1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作主题发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谢可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王畅,省水利厅河湖处副处长刘苏,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晖,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许雄飞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熊业新主持。

现场实录如下: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熊业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四月春风正好,碧水润泽三湘。我们召开这场新闻发布会,主要向大家解读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这一《管理办法》,是我省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请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介绍《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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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贾建旺作主题发布: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湖南地处长江中游、长江经济带核心腹地,是守护长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生态地位特殊、责任重大。“十四五” 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与艰巨繁重的生态治理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一江一湖四水”为主战场,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与系统治理,全省水生态环境实现整体性、历史性、根本性好转,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质持续向好147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连续四年稳定在98.6%,劣Ⅴ类水体清零,“一江四水”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及以上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较2020年下降11.7%。水生态稳步恢复,“一江一湖四水”监测到土著鱼类174种,洞庭湖越冬候鸟达47.41万只,江豚、麋鹿数量分别增至194头、近400头。美丽河湖引领示范,建成国家美丽河湖23条,其中5条入选国家优秀案例。

今天的发布会,重点介绍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安排。

一、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与必要性

入河排污口是岸上污染入河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水环境管理的关键抓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监管,2021年起连续五年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重点任务与年度考核,系统部署、压茬推进。2021年、2024年,湖南先后发布第7号、第10号总河长令,推动排污口“一口一档”建设与重点河湖整治攻坚。住建、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协同发力,圆满完成“十四五”排查整治任务。累计完成16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查,查实1.1万余个入河排污口,基本实现监测溯源、分类整治;当前全域排查深入推进,新排查支流及其他流域排污口1.4万余个,“十五五”期间将分类施策、有序整治。

同时,入河排污口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整治质量仍需巩固提升。个别地区因历史管网复杂、雨污分流不彻底,汛期仍存在水污混排现象,彻底整治难度较大。二是后续整治任务更加艰巨。全域排查出的排污口主要集中在县城、乡镇和农村区域,相较于此前以城市为主的整治对象,面临管网基础薄弱、监测能力不足、资金保障困难等挑战。三是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目前主要以人工巡查为主,新技术应用不足,对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的精准识别和长效监管还存在不足。

出台《管理办法》,既是固化“十四五”实践经验、补齐监管短板的现实需要,也是压实责任、精准管控、筑牢碧水防线的制度保障。

二、《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构建“三大体系”、落实“五大举措”

《管理办法》立足实践、聚焦问题,按照“以水定岸、明晰责任、差别管理、改革创新”思路,细化排放管控、监督监测、执法巡查与规范化建设要求,构建责任划分、审批登记、监测监管三大体系。一是健全全方位责任体系。《管理办法》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治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责任,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体系。二是优化分类审批体系。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实行审批管理;其他入河排污口实行登记管理。细化审批权限、程序与流程,规范设置审批与登记管理。三是构建分级监管体系。将入河排污口分成重点、简化、一般监管排口,明确日常监测频次、规范化与智能化监管要求,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同时,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五项关键举措:一是深化排查整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问题排污口清单并动态更新,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分批推进整治。二是强化以测促管。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义务,监测异常应加密监测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监测结果直接用于环境监管与执法。三是严格监督执法。相关部门依职责强化现场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排污口检查纳入河长巡河,生态环境部门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依托投诉举报、监测数据等开展靶向执法。四是加强特殊时段管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制定枯水期管控方案,实施限排、停排措施;汛期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雨水管、合流管、排渍泵站、农灌渠等设施清淤疏通,防范汛期污水直排。五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要求责任主体在污水入河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通过标识牌、显示屏、二维码标识或者网络媒体等主动公开信息;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形成共治格局。

三、全民参与,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压实责任、畅通渠道、凝聚合力,共同守护三湘碧水。一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群众房前屋后的河流支流、沟渠塘坝等“小微水体”进行系统排查,建立清单,分类施治,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我厅官微平台和新湖南、红网等主流媒体设有举报奖励窗口,大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可通过“一码通”进行有奖举报。还可以通过湖南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信访举报正规渠道,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与投诉举报。三是主动征集问题线索。聚焦入河排污口等重点领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变被动接收为主动查找,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

湖南日报记者提问:我们知道,“家门口”的水体污染问题是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省生态环境厅刚刚印发了《关于开展群众身边水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下一步我们具体将如何部署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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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谢可军

谢谢您的提问。您提的问题切中工作要害。“家门口”的水污染,是群众看得见、闻得到、心里烦的痛点。近年我省大江大河水质持续向好,但房前屋后的沟渠坑塘问题仍突出:淤塞发臭、垃圾漂浮、排口晴天排污……这些问题体量小,但点多面广、易反弹,是水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的堵点。群众的生态获得感,不只来自远方的好山好水,更来自身边的沟、塘、渠。开展群众身边水体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核心是站稳人民立场,把“烦心水”变成“舒心水”,让群众推窗见清水、出门近碧波。

本次专项行动,我们按照“排查溯源、分类治理、长效管护”三个阶段推进,时间为2026年3月至2027年6月,力争一年半见成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一是排查溯源突出“细”。紧盯入河排污口、群众房前屋后,聚焦城市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河塘沟渠、农田周边水渠等敏感区域,对近年信访、网上投诉举报、督察反馈的问题水体逐一“回头看”。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加人工核查,全面排查水体和排污口。感官异常水体及时测水质,工业园区周边水体加测特征污染物。所有问题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二是分类治理突出“实”。排查发现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督促地方及相关部门整改,能立改的立即改;需工程措施的,科学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重点抓控源截污,督促解决管网错接漏接、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强化监测执法,已整治水体加密监测,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三是长效管护突出“效”。将群众身边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依托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平台,建立快速处置机制,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反馈。重点问题纳入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清单和市州“三个清单”,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排查不全、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湖南卫视记者提问:在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中,城镇排水管网的排放口是群众关注的重点,请问住建部门在治理溢流污染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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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王畅:

谢谢您的提问。全省住建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切实抓好溢流污染治理,紧密衔接刚刚发布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统筹发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一是高位推动。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并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结合黑臭水体整治、污水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督促各城市对水体沿线排口进行全面彻底溯源排查,制定“一口一策”实施方案,并落实工程整治及管控措施。二是政策引领。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构建“1+N”政策制度体系,建立规划、建设、管理全流程管理机制,为溢流污染治理筑牢制度保障。三是规划先行。全省各市县编制完善《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和《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摸清底数,为排口整治指明方向。四是项目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系统铺排项目,建立项目库并动态更新。近两年全省318个雨污管网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预算内资金211亿元,有力推动排口整治。2025年完成20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五是指导督促。建立联点督导工作机制,厅领导分片包干每季度赴各市州督促指导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委托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技术服务指导。

经过持续治理,全省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72座,处理能力达1194万吨/日,建成排水管网4.8万公里,“十四五”期间完成雨污管网建设改造近1万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0.8%,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入河排污口整治提供了坚实支撑,有力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全省住建部门将以《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持续开展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统筹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城市更新、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等工作系统施治,全力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实现动态排查、精准溯源、闭环整治、长效管护,为美丽湖南建设贡献住建力量。

人民网记者提问:在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中,请问我省是如何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协同推进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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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河湖处副处长刘苏:

谢谢您的提问。2016年和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其中的“加强水污染防治”任务就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管理作为工作重点。

自2017年以来,我省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每年都将入河排污口管理纳入了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河湖长在河湖长会议、巡河巡湖、调度工作中也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研究落实。特别是省总河长先后签发了4个省总河长令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其中第3号省总河长令聚焦洞庭湖和湘江流域重点排污源整治,依法关闭或拆除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敏感水域内入河排污口。第4号省总河长令推进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依法迁建、关闭或拆除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49个。第7号、第10号省总河长令推动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建设和1345个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攻坚。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用好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协同各有关单位推进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一是健全责任闭环,压实河湖长牵头统筹责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排污口整治工作纳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河湖长制综合考核评价。依托河湖长制“党政牵头、分级负责、一河一长”的责任体系,将协调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与河湖长履职清单。由总河长统筹跨区域、跨流域重大问题,分段河湖长具体推动辖区内排污口排查整治,基层河湖长做好日常巡查与问题上报,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压实”的工作格局,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问题反弹的责任主体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以刚性约束推动责任落地,避免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流于形式。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构建联合执法监管格局。依托河湖长制平台,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排查、联合执法。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排污口监测溯源与水质监管,住建部门统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水利部门负责河湖岸线管控与水量调度,农业农村部门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各部门各司其职又协同发力,共同对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口、农业退水口、雨污混排口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一口一档”台账。针对违法偷排、超排、私设暗管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统一执法标准、共享执法线索,提高违法成本。三是推动流域协同,强化区域联防联治机制。立足流域整体性,以河湖长制为纽带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强化流域河湖长会商,定期协商交界河段排污口整治、水质改善等重点问题,统一整治标准、治理进度与管控要求。针对跨区域污染问题,实行上下游联合排查、联合监测、协同处置,避免污染在流域内转移。结合实际健全生态补偿与应急联动机制,若上游排污影响下游水质,通过协商落实补偿责任,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快速启动联合应急响应,协同开展截污控源。推动流域内信息互通,共享排污口整治进度、水质监测数据等,形成“一盘棋”治理格局。

中国环境报记者提问:请问长沙市局领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长沙城区排污口问题整改情况如何?下一步如何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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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许雄飞: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长沙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核心抓手,全域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规范化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方面是完成中央督察反馈问题闭环整改。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城区排口突出问题,我们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把督察反馈的问题排口整改作为首要任务,全链条推进排查、监测、溯源,逐一制定 “一口一策” 整治方案,累计铺排35项专项整治工程,通过雨污分流改造、管网病害修复、截污纳管、泵站提标扩容等针对性措施,截至2025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另一方面是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19年我市启动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入河排污口755个,其中101个纳入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至2025年底,全部完成整治。2024年,我们启动全市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1703个新增排口的排查、监测、溯源,精准识别问题排口301个,其中立行立改100个,剩余201个分批分年度开展整治。2026年3月,我市印发《长沙市全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坚持“属地负责,部门督导”“标本兼治,分步实施”“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铺排年度整治任务,2028年底前完成70%,203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以《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监管水平。一是紧盯年度任务抓攻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实效;二是健全监管体系抓规范,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加快构建全过程精细化监管体系;三是强化协同联动抓长效,建立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深化智慧化技术应用,实现问题精准识别、快速处置,以更高标准守护好一江碧水,为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贡献长沙力量。

三湘都市报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怀化市太平溪流域污水直排和雨季溢流等问题曾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也是市民关注的热点。请问目前太平溪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总体进展如何?以及下一步如何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图片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晖:

太平溪作为贯穿怀化市主城区的骨干水系,是城市生态脉络与居民生活休憩的重要载体。多年来,受制于城区管网建设历史欠账多、雨污分流不彻底等原因,太平溪流域污水直排、雨季溢流等问题久治难愈,一直是我市的一块“心病”,也一度成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怀化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狠下决心,将太平溪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挂帅的治理指挥部,组建由分管副市长负责的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太平溪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太平溪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决定》,标本兼治推进问题整治。通过努力,太平溪全域水质逐步改善,2025年10月以来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总体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一是问题底数基本摸清。2025年,我们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安排,对太平溪流域332个入河排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27个问题排口逐一建立“一口一策”清单,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可以说,哪个排口有问题、有什么问题、由谁来管、什么时候改完,我们心里有了一本账。二是治污工程加速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出台了《怀化市中心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4-2035年)》,有效补齐治理体系不健全、排水规划缺失等制度短板。加强管网检测,对主城区地下市政排水管网进行全面“体检”,精准识别和整治管网破损、混接、错接等问题。强化源头截污,正在加快实施怀西路-杨家田片区、新源里-老妇幼片区等一批雨污分流和管网改造工程,把要进河的污水“截”回来,把混进去的雨水“撇”出去。三是监管闭环初步成型。在加强整治的同时,同步建立排口巡查、水质监测、问题交办、跟踪问效闭环机制,实现问题发现、预警、交办、整改、反馈全链条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以《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从四个方面把入河排污口管住管好:一是监管手段再升级。用好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给每个重点排口装上“千里眼”。每月开展全流域水质监测,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处置。二是审批把关再从严。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设、私设乱排等问题。强化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做到位置、监测、标识、管理“四规范”。三是运维管控再强化。加快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推动市政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加强病害管网治理,及时发现和修复沿河管网溢流、破损等问题。四是责任链条再压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城镇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从小区、商户、企业等源头抓起,做到标本兼治、长治长效。

总之,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以排口整治的小切口,做好太平溪水环境治理的大文章,还老百姓一条水清岸绿的太平溪。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编辑:曾拥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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