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达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农经〔 2012 〕 434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港市 水利局、贵港市财政局以贵发改农经〔 2012 〕 378 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贵港市达开水库管理局,招标人为贵港市达开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 2012 〕 67 号,现对该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标段(主输水管部分管材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贵港市达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标段(主输水管部分管材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 DHGGHG2012071
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桂平市石龙镇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 标段 。
招标范围及内容:
贵港市达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输水管部分管材采购与安装(含土建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交货期、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 1 )交货期:招标人将提前 7 天(日历天)通知中标单位,以配合建安工程的建设,中标单位必须 60 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2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
( 3 )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为: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 ,注册资金达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 生产厂家或注册资金达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代理商。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除出具所代理产品的生产 厂家 的证照外,还须出具生产 厂家针对所投标段的专项 授权书。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得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 ) 2009 年以来,企业销售合同金额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类似本次招标货物的业绩(须有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
4 )生产厂家获得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 )生产厂家具有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 )投标人拟供货产品的相关材料说明: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包括拟供货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说明书的原件。
投标人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带原件验审。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除出具所代理的生产厂家的上述证照外,还须出具生产 厂家针对所投标段的专项 授权书原件及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带原件审验。
4.2 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4.3 招标人定于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网站上发布。
6. 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项目定于 2013 年 1 月 4 日 上午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在 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商业中心) 开标厅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达开水库管理局
地 址:贵港市水利局 13 楼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
电 话: 0775-4595802
传 真: 0775-4595801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 900 号(贵港市财政局东侧)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
电 话: 0775-4569097
传 真: 0775-4569097
招标人:贵港市达开水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