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3年03月01日 |
政府采购编号:20130066
招标编号:HCHN2013-02-008
一、招标条件:
新化县曹家镇水江完小食堂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新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化县曹家镇水江中学,建设资金来源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化县曹家镇水江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二、工程概括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化县曹家镇水江完小食堂建设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HCHN2012- 152
3)建设地点:新化县曹家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工程等
6)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注册在投标企业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二级)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业类别为房屋建筑,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无在建工程。企业近三年内(2010年2月28日起-2013年2月28日止)承揽过类似工程的经验。并在施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到新化中信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信誉保证金50000.00元整,两项合计60000元整,投标人持银行汇款单经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验证后才予以报名。
5、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自行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处理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工农矛盾的能力,如因工农矛盾引发的开工工期延误将由中标人负责,1、取消中标人资格。2、赔偿招标方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申请报名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8日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到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世纪花园二号楼二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报名与咨询,逾期不予办理。
2、投标人申请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带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有效证件、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收据原件办理报名手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C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本投标单位一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的投标申请人,招标方不接受其报名。
以上证件、资料留一份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本次项目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投标。
六、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2月28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化县曹家镇水江中学
招标单位联系人:谢校长(1387549496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南省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世纪大楼2号楼201室
联系人:罗雄
联系电话:0738-3230005
九、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提交方法:银行转账
十、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收款单位及银行账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娄底项目部)
收款单位名称:新化县中信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43001504069052501418
开户行:建行新化支行营业部
监管部门:新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
电话:0738-326106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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