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和硕县帝奥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和协作单位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了“和硕县帝奥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吨葡萄酒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环评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做本项目网站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和硕县帝奥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吨葡萄酒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情况概述:和硕县帝奥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吨葡萄酒庄建设项目总投资0.3亿元,选址于新疆巴州和硕县境内,位于和硕县塔哈其乡葡萄基地戈壁荒地上建设,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42°19′10.2″、北纬86°57′37.9″。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生产葡萄酒总产量为5000t/a,其中红葡萄酒4000t/a的白葡萄酒1000t/a。项目占地约30亩,土建工程建筑面积3700m2,拟建破碎压榨车间、检测室、生产与储存饮料车间、灌装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车库、门卫室、配电室、办公室及职工宿舍和食堂。
本项目生活用水由葡萄基地水井供给,冬季取暖采用电暖气。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建筑垃圾等,通过限制施工时间、加强工地管理、围帐作业、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措施,可以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污水、垃圾等方面。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季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储水池,冬储夏灌;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市环卫部门送和硕县垃圾埋填场处置。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区厂址西南角960m处为河北新村,北侧和西侧为戈壁荒地,东侧和南侧为葡萄基地。故外环境对本项目基本无影响。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本项目生产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用于厂区绿化,冬储夏灌。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送往和硕县垃圾埋填场处置;
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十二五”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防治措施适用可行,布局合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硕县帝奥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巴州和硕县塔哈其乡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18799825866
三、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3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5811351
协作评价机构:巴州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单位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圣果名苑石榴园1号
联系人:张秀梅
联系电话: 0996-211607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计算等找出区域现有主要环境问题,预测评价本次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并针对这些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工程建设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相协调。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注明原因)?
2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建设的项目?
3 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何种影响?
4 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如反对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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