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 建 设单 位 名称: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雄发改资[2013]13号)
4、 招 标项 目 名称: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 、招 标 项 目 内容: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包括格栅、提升泵房、旋流式沉砂池、氧化沟、辐流式沉淀池、风机房、污泥脱水间、电气及自动化仪表、地基础处理、厂区管道等工程)
6 、招 标 项 目 规模:二期规划日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占地面积7536平方米
7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8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南雄市全安镇古塘村三枫电站旁(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内)
9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工期: 240日历天
10 、招标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2138万元
11 、评标定标方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投标单位(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必须提供经南雄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咨询电话:0751-3936124)。
2、 投标人的资质及条件要求:
2.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2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3 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备案文件。且项目投标法人委托人为登记备案表中的驻韶负责人或驻韶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为登记备案表中成员。
2.4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勘察任务。
3、 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 准时 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 准时 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要求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 、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符合性审查时须提交以下符合性审查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1)、封面(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目录;
(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四);
(4)、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5)、法人代表证明书(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9)、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0)、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施工人员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二);
(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施工人员简历表及人员的职称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格式及证件要求详见附件三);
(11)、外来企业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投标单位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且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辑、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符合性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或未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年审手续的,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或者从本专业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的单数专家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6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名,若不足3名时,应重新组织招标;多于3家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7 、经资格审查入围后,即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费每份 500 元(均售后不退)。
三、有关时间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3 年 9 月 23 ~ 27 日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
2013 年 9 月 30 日 ,上午 9:00 ~ 11:30 ,下午 14:30 ~ 16: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
3 |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
2013 年 9 月 30 日 ,下午 14:30 ~ 16: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
4 |
审查入围者发售招标文件 |
2013 年 9 月 30 日 ,下午 16: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
5 |
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 |
2013 年 9 月 30 日 ,下午 17: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
6 |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
2013 年 9 月 30 日 ,下午 17: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
7 |
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3 年 10 月 8 日 , 上午 12:00 前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工业东路 24 号东枫花园二期 A 座二层) |
8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13 年 10 月 23 日 ,上午 9:00 ~ 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
9 |
开标时间、地点 |
2013 年 10 月 23 日 ,上午 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 143 号住建局五楼) |
10 |
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 |
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电话:卢荣道 13726581316 |
11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周尘、张伟英 电话: 0751-8616600 传真: 0751-8616600 电子邮箱: jsgszbb@163.com |
12 |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
招 标 人: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