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YHJZB2013—044C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北部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1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循环泵及补水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辽源市北部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循环泵及补水泵采购
2.2招标范围:二级循环泵、循环泵及补水泵采购
2.3供货地点: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古仙村;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生产厂家。
3.2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每套100元。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七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吉大路1号
邮编:136200
联系人:王丽君
电话:13504376955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舒涵.
电话:0437-31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