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联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基地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
2013-09-25 14:31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应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技术力量、安排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分析和现场踏勘,并对项目作了初步的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结果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药品生产基地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 建设单位:四川天联药业有限公司 二、产业政策 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目录”中鼓励类的第十三类医药业中第1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项目。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属于中成药生产(C2740)。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140213052301] 0012号)。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拟建项目所在地监测点的SO2、NO2、PM10的日均值均无超标现象,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各监测因子pH、COD、BOD5、NH3-N、总磷和溶解氧等因子Si值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拟建项目四面场界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四、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排放的工艺废气,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燃气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以及废水处理站产生的少量臭气。 工艺废气主要是粉尘和乙醇,其中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入环境,布袋除尘效率可达到90%以上,经处理后粉尘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提取车间乙醇无组织排入大气,制剂车间乙醇由中央空调净化后由排气系统排放。 燃气锅炉烟气直接通过15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SO2、烟尘和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II时段排放标准要求。 以上废气处理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2、废水 拟建项目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及地坪冲洗水、检测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水、中央空调系统排水以及全厂职工生活排污,废水排放量为65.3m3/d(16325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汇合,一并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排放。 由于园区污水厂目前正在建设,预计2015年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管网进行排放,最终排入醴泉河。 3、噪声 拟建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有切药机、粉碎机、干燥机、混合机、风机、离心机、水泵等,噪声值为80~100dB(A)。 拟建项目通过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振、隔震、设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加强厂内绿化,在空置地种植各种树木花草,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自然衰减,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能使东、南、西、北四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药渣、废药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前处理工序对中药材拣选过程中产生的废药材,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提取工序煎煮过滤产生的废药渣、醇沉废渣,由于所用原辅材料均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也作为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废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固体废物应做到日产日清,并及时对暂存场所进行清理、消毒,避免蝇虫滋生,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拟建项目“三废”和噪声采取以上措施治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川天联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基地新建工程项目,在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其环境风险。主体装置区设置围堰,各类原料、废水(包括消防废水)有足够收集设施和防流失设施,可确保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污染,因而,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六、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四川天联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基地新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的发展定位。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将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2013年9月25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八、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天联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方式:朱经理 13018280398 九、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王潇 028-87012503 E-mail:54008910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