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苏溪镇大陈江人工湿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3年8月26日报送我局,我局已受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义乌市苏溪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苏溪镇新乐村以东,37省道、大陈江、原浙赣铁路之间合围的三角地块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地处义乌市苏溪镇,苏溪镇位于义乌市东北部。大陈江流经义乌市苏溪、大陈,是义乌市境内一条重要河流。义乌市苏溪镇大陈江人工湿地工程总建设面积60500平方米,总水容量25000t,可日处理尾水2.0万吨,设计总停留时间30.5小时。苏溪污水处理厂近期污水处理量为2万t/d,本湿地日处理2.0万吨,可将本期污水厂尾水全部纳入处理,起到重要生态效益。本湿地以苏溪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的复合湿地标准建设,功能上以尾水深度处理为主,景观建设为辅,预计总投资1000万左右。本项目为切实做好义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碧水商城”行动,改善水环境,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创建,加快实施城区水系循环工程、湿地建设工程和农村水环境整治工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工程总水容量25000t,可日处理尾水2.0万吨,设计总停留时间30.5小时。总建设面积60500平方米。
四、公示期限:本项目审批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3日。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本。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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