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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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大民屯经济区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工程及二龙眼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估算价为 280 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4  浏览次数:98
核心提示: 新民市大民屯经济区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工程及二龙眼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估算价为 2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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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 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二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民市大民屯经济区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工程及二龙眼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新民市大民屯经济区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配套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关于新民市二龙眼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新发改审字【2013】25号;新发改审字【2013】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民市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280  万元。
2.4招标范围:建设渗滤液处理池、配电室;修建道路,边沟,路灯等工程  。
2.5工期要求:  2013  年  12  月  15  日开工至  2014  年  2  月   2  日竣工,计划工期  5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报名后请携带1、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回执)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资质证书6、市政专业建造师等以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并领取施工图纸;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至  2013   年  11  月  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至  2013  年   11  月  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乔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9-9)  
邮编: /                邮 编:  110004  
联 系 人:  刘德武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电 话:   024-238833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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