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锋实业集团热电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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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7 浏览次数:2055 |
冀发改投资〔2012〕1233号 |
宁晋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对玉锋实业集团利用亚行贷款热电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宁发改〔2012〕77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环能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成的《玉锋实业集团热电设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 二、建设规模:建设1×220吨/小时高温高压煤粉炉、1×35MW高温高压背压机组。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由主厂房、辅助工程组成。主要包括新建主厂房7875.6平方米、化学水处理车间1860平方米、环保集控室300平方米、点火油泵房72平方米、循环水泵房162平方米、空压机房112平方米、电气升压站349.6平方米、碎煤机室576平方米、输煤廊道300平方米、干煤棚7200平方米、脱硫泵房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807.2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191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9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7万元;资金来源为:利用亚行贷款1700万美元(汇率按1美元折合6.5元人民币,合计10625万元),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请据此进行施工图设计,落实有关前期工作,并由你局负责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抄送:省财政厅、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有关银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0月17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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