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污泥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潮州市政府计划开展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以削减解决城市排污对环境影响。本项目内容是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潮州市污泥处理中心及厂外配套连接总管段管网,以及一座过河桥和一段连接道路。污水厂工程总规模为17万m3/d,规划至2020年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6万m3/d(至2015年),二期规模11万m3/d;污泥处置中心分两期建设,拟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同步施工并投入使用:一期规模污泥处理规模20吨干固/日,二期规模污泥处理规模45吨干固/日;配套管网工程主要是市政管网与本工程污水处理厂的衔接总管段连接工程,长度为1km。一期工程总投资25709.53万元,其中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资17320.80万元,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投资1237.25万元,潮州市污泥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投资4405.68万元,进厂道路、桥梁及管网接驳河段拦水闸工程投资2745.08万元。本工程服务范围:市区南片、枫溪区大部分地区、潮安县浮洋和凤塘等镇部分区域的污水以及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污水处理厂和潮州市桥东污水处理厂四个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厂区总用地面积200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占地和管道开挖以及穿越工程产生的生态影响、施工人员垃圾、弃渣土等。其中以生态影响为重点。
运营期主要的污染源:水污染物有项目污泥在浓缩过程产生一部分废水,以及干化过程中压滤及受热而蒸发的水蒸汽在后续冷凝过程产生含有机物的冷凝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大气污染物主要成分为恶臭污染物;本项目的主要的噪声源为风机房的鼓风机、泵房的污水泵、污泥脱水机房的污泥脱水机、干燥系统等;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和泥饼。
本项目的风险污染事故的类型主要反映在污水处理厂非正常运行状况可能发生的原污水排放、污泥膨胀及恶臭物质排放引起的环境问题。
三.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本项目本身为污水处理项目,采用的微曝氧化沟工艺流程,本工程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的标准。厂内废水直接汇入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节池,与其他来水混合后经该污水处理厂充分处理,处理措施可行;本项目各处理设施池体部分加盖,对臭气进行收集后送生物除臭系统吸收处理,污泥经脱水干化后尽快外运,并进行相应处理,对厂内临时堆场要用氯水或漂白粉液冲洗和喷洒,运送污泥的车辆在驶离厂区前做消毒处理,提升泵站的进水池必须加盖及采用地埋式,并在其上面进行绿化,并建有50米的卫生防护带等措施防治恶臭污染;本工程拟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产生的污泥及时外运,外运时避免经过厂前生活区,格栅渣与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一起送城市生活垃圾场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风险管理措施主要有重视管网的维护及管理,防止泥沙沉积堵塞而影响管道的过水能力,并做好污染事故防治措施、应急措施、应急方案等等,降低本项目风险影响。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建筑废弃物等,做到环境友好、资源充分利用。
四.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的控制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污泥处理中心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的污染,可以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从长远上讲,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污染。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nana_xiao@126.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日内(2013年10月29日~2013年11月11日);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公众参与调查表,也可以通过其他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潮州市供排水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
邮编:521000
电话:0768-2803026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省农机公司综合楼四楼
邮编:510635
电话:020-38482616
电邮:nana_x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