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 施工02-05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已经苏发改农经发【 2013 】 1798 号文批准兴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建设处,现对本项目施工 02-05 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整体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东海县张湾乡境内,蔷薇河南岸,东侧以通榆河为界,西侧以沿海高速为界,占地约 4402 亩。
工程主要分为取水工程和库区工程两大部分。取水建筑物主要包括 1 座蔷薇河穿堤取水涵闸、 1 座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取水建筑物中取水涵闸为 1 级水工建筑物(与蔷薇河大堤一致)、引水总渠和取水泵站为 3 级,库区引水渠为 4 级;库区建筑物中外围大堤为主要建筑物取为 3 级,库区内的隔堤、进水渠、配水渠、收集渠、控制闸、配水闸、溢流堰、导流堰、出水闸、出水渠等建筑物为次要建筑物取为 4 级;临时建筑物为 5 级水工建筑物。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 02-05 标段(标段具体工程位置及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02 标:本标段范围内库区土方开挖、回填及水工建筑物施工;
03 标:本标段范围内库区土方开挖、回填及水工建筑物施工;
04 标:本标段范围内库区土方开挖、回填及水工建筑物施工;
05 标:取水泵闸、引水渠及取水涵闸施工。
2.3 工期要求:主体工程要求在 6 个月内完成,其中库区土方工程须在开工之日起 100 日历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02-04 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05 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要求:
02-04 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05 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A 证)、拟任项目经理( B 证)、专职安全员( C 证)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经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
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次 4 个标段的投标竞争,但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审核通过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招标文件售价: 02 、 03 、 04 标段每标段伍仟元, 05 标段贰仟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建设处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13775576566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 13905283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