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核准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1-3-8 |
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襄发改能源[2011]16号
关于襄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核准的通知
湖北国新天汇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襄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核准的请示》(鄂国能计[2011]01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为有效地解决污泥堆放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改善襄樊市大气质量、保护汉江流域水土资源、缓解襄樊市能源供应紧张现状,优化能源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同意建设襄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
二、同意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建设规模为无害化处置污泥11万吨/年, 制沼提纯后,车用CNG清洁可再生能源生产规模为220万标准立方米/年,配套建设车用CNG加气示范站规模为15000标准立方米/天;预留二期年无害化处置11万吨污泥的建设规模。
三、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主要处理襄樊市区及周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还可以合并处理城市餐厨垃圾等其他有机废弃物。采用厌氧消化工艺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消化产生的沼气经净化提纯后作为车用CNG使用,同时预留鱼梁洲经济开发区户用供气条件;消化后的污泥经脱水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现有干化系统,预留翻抛干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条件,分离出的上清液返回鱼梁洲污水处理厂回用。
四、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主体工程位于鱼梁洲污水处理厂内原消化预留用地,占地约45亩;配套CNG清洁可再生能源加气示范站位于鱼梁洲绿洲大道与内环线交叉口,占地约6亩。
五、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概算投资1166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00万元;设备购置费6600万元(其中进口设备购置费1000万元);安装及配套工程投资2969万元。项目资本金2917万元,约占动态投资的25%,由湖北国新天汇能源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六、该项目法人为湖北国新天汇能源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投资责任和风险。
七、项目业主要在运营过程中强化管理,确保节能和各项综合利用措施落实到位,使项目达到较高的节能水平。
八、项目环保应遵循襄阳市环境保护局襄环函[2011]10文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实现环保“三同时”。
九、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两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计算。
请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招标核准意见组织好各单项工程的招标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搞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能源 项目 核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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