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水、大气、土壤,是中国环境问题三个老大难。国家对水环境的治理多侧重地表水,而中国地下水的污染,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当前我国地下水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近年来,“企业地下排污”、“垃圾场渗滤液威胁地下水环境安全”等各种地下水污染事件频频曝光:残留农药、含铬污泥、造纸废渣等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重金属超标……接连不断的地下水污染事件给公众的健康带来了危害,引发了社会、民众的广泛关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今年3月7日的政协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张基尧,将发言主题对准了地下水问题。“目前,全国56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400多个缺水,地下水累计超采约900亿立方米,带来地面沉降等系列生态问题,农村饮水被污染情况严重。”去年初,潍坊企业地下排污的传闻曾让地下水问题荣登两会话题榜。但此前,人们很少想到地下水,国家对水环境的治理也都侧重地表水。
事实上,地下水占我国总供水量的20%,尤其是我国北方主要水源。北方地区大概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都来源于地下水。在华北地区,这个比例则达到75%。
三十年来的超采和污染,让大部分城市地下水水质下降。2013年形成的《华北平原地下水调查评价》显示,华北平原一半的地下水都已受较重污染,污染物包括无机盐、有机难降解物以及重金属;可以直接饮用的一类水只占22%。
部门隔离,没有谁负起总责
地下水面临危机,但另一方面却是,我们对地下水的了解却并不太多。尽管《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经于2011年发布,但它有点特殊,因为直到2011年,我国对地下水水质的数据还是零星和局部的,《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边调查边防治”。
和地下水有关的,还有质量标准。我国现有这份地下水质量标准居然出台于1993年,20年未作修改。由于当时的地下水污染情况都比较简单,标准也主要涉及有机物,如六六六、滴滴涕等,但现在地下水的污染物主要是无机物,标准根本跟不上水质变化的速度。
认识上有盲区,法律也对地下水不够“青睐”。九三学社中央在今年两会的一份提案中,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在目前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中,涉及地下水的只有寥寥数条,仅限于禁止人工回灌、分层开采以及禁止排放含有毒污染物和含病原体的污水等,而且也没有界定到底什么是“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执法手段上,也多止于简单的罚款,数额限定为“2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可以说是“象征性”的。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一编就是8年,就是这种部门协调困难的真实体现,环保部污防司的石效卷处长就把漫长的8年时间称为是一个“反复说服,统一思想的过程”。更有内部人士指出,地下水防治之所以到现在一没全面数据,二没专门法律,三也没有布好监测井,完全就是这种部门隔离的恶果。
全国政协力破地下水资源污染难题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何悦认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地下水者施以刑罚,并处以高额罚款,提高违法成本。全国政协委员余渐富也在提案中建议,加快建立地下水防治体系,避免地下水资源污染的蔓延。全国政协委员李长安建议,建立“国家地下水保护中心”,建立地下水资源的分级预警制度,对各省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过量开采、污染做好早期预警,对西部等缺水地区的地下水实施严密监控,对沿海地区的海水倒灌随时进行预警。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去年两会上,致公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提案》,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后已进行了答复。针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摸清家底、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提供参考依据的建议,回复提到,力争在2013年和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于2015年产出各类调查评估成果,基本掌握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及污染主要来源。
据介绍,《全国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是要在2015年,取得国内地下水污染的基本数据,到2020年时,无论如何,有了治理规划比处于无序状态要好,但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张基尧在发言中说的有些令人失望:“虽然《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但并未明确资金渠道,落实难度非常大。”
政协代表直指地下水污染
近年来,“企业地下排污”、“垃圾场渗滤液威胁地下水环境安全”等各种地下水污染事件频频曝光:残留农药、含铬污泥、造纸废渣等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重金属超标……接连不断的地下水污染事件给公众的健康带来了危害,引发了社会、民众的广泛关注和环保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今年3月7日的政协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张基尧,将发言主题对准了地下水问题。“目前,全国56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400多个缺水,地下水累计超采约900亿立方米,带来地面沉降等系列生态问题,农村饮水被污染情况严重。”去年初,潍坊企业地下排污的传闻曾让地下水问题荣登两会话题榜。但此前,人们很少想到地下水,国家对水环境的治理也都侧重地表水。
事实上,地下水占我国总供水量的20%,尤其是我国北方主要水源。北方地区大概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都来源于地下水。在华北地区,这个比例则达到75%。
三十年来的超采和污染,让大部分城市地下水水质下降。2013年形成的《华北平原地下水调查评价》显示,华北平原一半的地下水都已受较重污染,污染物包括无机盐、有机难降解物以及重金属;可以直接饮用的一类水只占22%。
部门隔离,没有谁负起总责
地下水面临危机,但另一方面却是,我们对地下水的了解却并不太多。尽管《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经于2011年发布,但它有点特殊,因为直到2011年,我国对地下水水质的数据还是零星和局部的,《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边调查边防治”。
和地下水有关的,还有质量标准。我国现有这份地下水质量标准居然出台于1993年,20年未作修改。由于当时的地下水污染情况都比较简单,标准也主要涉及有机物,如六六六、滴滴涕等,但现在地下水的污染物主要是无机物,标准根本跟不上水质变化的速度。
认识上有盲区,法律也对地下水不够“青睐”。九三学社中央在今年两会的一份提案中,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在目前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中,涉及地下水的只有寥寥数条,仅限于禁止人工回灌、分层开采以及禁止排放含有毒污染物和含病原体的污水等,而且也没有界定到底什么是“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执法手段上,也多止于简单的罚款,数额限定为“2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可以说是“象征性”的。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一编就是8年,就是这种部门协调困难的真实体现,环保部污防司的石效卷处长就把漫长的8年时间称为是一个“反复说服,统一思想的过程”。更有内部人士指出,地下水防治之所以到现在一没全面数据,二没专门法律,三也没有布好监测井,完全就是这种部门隔离的恶果。
全国政协力破地下水资源污染难题
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何悦认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地下水者施以刑罚,并处以高额罚款,提高违法成本。全国政协委员余渐富也在提案中建议,加快建立地下水防治体系,避免地下水资源污染的蔓延。全国政协委员李长安建议,建立“国家地下水保护中心”,建立地下水资源的分级预警制度,对各省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过量开采、污染做好早期预警,对西部等缺水地区的地下水实施严密监控,对沿海地区的海水倒灌随时进行预警。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去年两会上,致公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提案》,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后已进行了答复。针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摸清家底、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提供参考依据的建议,回复提到,力争在2013年和201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于2015年产出各类调查评估成果,基本掌握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及污染主要来源。
据介绍,《全国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是要在2015年,取得国内地下水污染的基本数据,到2020年时,无论如何,有了治理规划比处于无序状态要好,但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张基尧在发言中说的有些令人失望:“虽然《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但并未明确资金渠道,落实难度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