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2万吨/日污水治理工程一期4000吨/日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经 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银行贷款及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一期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各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工程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2万吨/日污水治理工程一期4000吨/日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
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预处理及辅助建筑物土建工程按2万吨/天,设备配置及生化处理按4000吨/天(一期)。建筑设计包括加氯间、浓缩脱水机房、综合楼、总变配电室、仓库、传达室、鼓风机房、细格栅间等。厂区附属建筑包括细格栅间、加药间、浓缩脱水机房、综合楼、总变配电室、传达室、鼓风机房、锅炉房、维修间、厂区道路及绿化等。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具体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供货、安装调试、工艺调试及试运行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2、本工程建设地点:本溪县高官镇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工程开、竣工时间:
4、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
5、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企业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的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
②投标人单独投标,要求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要求设计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施工企业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③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环境工程专项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但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联合体成员设计方近五年至少完成1项类似规模的以EPC工程总承包或BT总承包或BOT总承包形式的工程业绩(要有工程总承包合同原件)。
④主设计师要求: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或结构工程专业),并且在类似岗位上至少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近五年内设计完成同等规模污水处理工程两项业绩。
⑤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6、报名时间及地点(或方式):
报名时间:
7、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
(1)购买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及费用: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方式,每份资格预审文件费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本溪县高官镇
邮政编码:117199
联系人:鲍海勇
联系电话:13941461828
招标代理人: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3栋01号
邮政编码:117199
联系人:褚永瑞
联系电话:18841408111
传真:0414―685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