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下达铁岭市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建设项目2012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调市发改发【201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调兵山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市财力,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48%、市财力52%,招标人为调兵山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调兵山市育才路8号;
2.2建设规模:200m3/d污水处理站工程;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机电安装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或叁级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报名其他条件: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需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单,并将回执原件加盖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第二日16时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如不递交,视为投标报名无效。递交回执单同时需携带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4年5月19日至 2014年5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01:30时至04:30时,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一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调兵山市人民医院地 址:调兵山市育才路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7696033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36号天玉写字楼五楼
邮 编:112000
联 系 人:闫女士
电 话: 024-72852200
传 真: 024-7285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