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灌阳县黄关镇污水处理厂 已由 市发改行审字【2011 】333 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阳县市容管理局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拨款占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土建、安装等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灌阳县黄关镇
2.2 投资额: 约2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 。
2.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项目经理 必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融资和施工管理能力,能自行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好通路、水、电 , 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和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地点: 2014 年12月15日 至2014年12月19日 ,(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报名时,由 专职投标员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和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企业法人 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 专职投标员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以上人员养老保险证明(2013年6月-2014年06月); 项目所在地 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有无行贿受贿行为的告知函;近年来类似业绩( 应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4.2 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 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5-14)
联系人: 刘恒劼、彭佳伟 联系电话: 0773-2819266
4.3 凡报名合格者,请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到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5-14)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其他资料按成本价另售。
4.4 邮购采购文件的, 需 另加手续 费 (含邮费) 50 元。采购人在收 到单位介 绍 信 和 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月 5 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开标室 ( 桂林市中山南路经贸大厦5-13 )。
截标时间:截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灌阳县市容管理局
地 址: 灌阳县兴建路16号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15676376066
采购代理机构:桂林市八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 址:桂林市中山南路经贸大厦5-14
联 系 人:彭佳伟、刘恒劼
电话(传真):0773-2819266 (传真)
邮件地址:591918597@QQ.com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