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市发改行审[2014]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市发改行审[2014]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该项目主体施工,招标范围包括:(1)建筑物和构筑物设计施工图中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其中安装工程包括:生活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预埋套管、起吊设备轨道、非工艺通风系统;
(2)厂平设计施工图中的附属工程(不含绿化工程)、尾水工程、非工艺部分安装工程,其中非工艺部分安装工程包括:室外污水管网(含构筑物至雨污水井排水管)、雨水管网、给水管网、中水管网、雨污水井、阀门井、加药沟、电缆沟、预埋套管、总平照明系统和防雷接地系统。
具体工作内容和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明示暗示的风险列入此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一个(2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或5万m3/d及以上的给水厂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_年_1_月_1_日至_2015_年_1_月_5_日18:30时(见附件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_年_1_月_23_日_9_时_30_分(见附件泸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luzhou.gov.cn/(详见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为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地 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830-2287185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