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茂名市京宇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茂名市京宇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位置:茂名市高新区西南片区(01地块)
建设项目概要: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由茂名市京宇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47亿元,占地约60亩。项目的功能为对茂名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处理以及对茂名市酒店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处理,服务范围为满足整个茂名市的前提下面向全广东省;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污泥处理能力为400吨/日;二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能力为14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为30吨/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污泥处理规模:一期400吨/日、二期1400吨/日。
2、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主要为二期建设,处理能力30吨/日。
3、主体厂房:包括车间和堆放场地,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 4、附属办公宿舍:包括办公室和员工宿舍,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 5、配套仓库: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
6、其他:包括道路、硬底化场地等。
本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大气、水、噪声、生态等影响,拟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控制和削减,以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可以通过采取合理设置设备和材料的堆放点,设立临时建筑材料仓库。封闭施工场地,经常洒水,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来减轻对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臭气,主要成份为氨、硫化氢等气体,对臭气的防治可采用工程除臭和加强管理,并在厂区内外进行植树绿化隔臭,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H2S、NH3浓度可以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排水量较小,排水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并且当施工活动结束后,污染源及其影响即随之消失;运行期由于项目工业废水水质较简单,各污染因子浓度经预处理均可达到乙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因此,项目废污水经收集管道收集至厂内废水池后,直接排入工业污水管网,入乙烯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入乙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海。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厂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建污水处理厂建设产生建筑垃圾用于厂址低洼地平整。生活垃圾设置专门收集箱,统一收集后运至垃圾站。本项目运行期固废主要包括化验室产生的废酸、废碱,设备检修更换的废油、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渣。废酸、废碱、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渣,由环卫部门集中收运送垃圾填埋场。项目固废可以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有移动式吊车、挖土机、搅拌机及卡车等,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声压范围在60—95dB(A)之间。上述施工机械拟采取以下减噪措施:
① 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缩小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范围; ② 常维修施工机械设备,并建立定期的噪声检测制度; ③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尽量安排在昼间。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来自于螺旋输送机、破碎除杂机、压榨机、鼓风机、风机、泵等,其噪声多在60db-95db(A)。采用修建隔声车间阻隔、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治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现场初步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报告书认为:茂名市京宇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若能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信件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茂名市京宇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高新工业园区西南片区(01地块)
联系人:陈必慧 联系电话:0668-2528898 Email:2686563908@qq.com
(2)环评单位名称:茂名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商务大厦2519-2520室 联系人:许工 电话:0668-2883988 Email:15756263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