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湖北省“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发改环资〔2016〕2849号)
2017-08-03 11:21改革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 全文
【通知】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环资处鄂发改环资2017[367]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住建委(水务局):
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284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