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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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 《城乡建设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 年底我国约有1.95 亿乡镇人口,年产生生活污水约5.7 亿立方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依旧繁重。各单位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浏览次数:112
核心提示: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 《城乡建设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 年底我国约有1.95 亿乡镇人口,年产生生活污水约5.7 亿立方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依旧繁重。各单位在积极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应总结之前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重视,避免再次出现资金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
中国给水排水2022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三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若干问题及对策分析
来源 :www.h2o-china.com 
  
 
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对策建议
1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建议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高度重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及时间要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针对建成未投入运行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根据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加快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设施移交工作,争取早日发挥效益。同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协调工作,避免出现征地困难、自筹资金难到位等问题,项目建设相关方面应加强协调合作,尽快推进项目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2 加快推进管网项目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
建议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管网项目规划建设,落实责任,针对问题规划项目,尽快落实。进一步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投入。对于主干管尚未覆盖的乡镇,首先解决主干管建设问题,其次安排乡镇二三级管网建设。针对运行效率较低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完善现有二三级管网的基础上,可考虑将周边大型农村居民点一并接入。新建乡镇处理设施宜先开展管网建设工作或同步开展管网建设工作,保障新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能快速发挥效益。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应充分考虑到集镇居民区缺少化粪池等一级处理单元问题,尤其管网与厂区工艺设计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3 进一步加强运行及维护管理
鼓励市场化运作,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水平。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建议逐步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改革,由目前的地方环保部门全权管理运行模式(事业单位制管理模式)逐步向更为经济、合理的市场化运作(BOT、BT、TOT 等模式)转变。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环保服务,以取得可量化的水环境治理效果为基础,大力推行综合环境服务和合同环境服务,以县(区)为单元,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打捆,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行单位进行运行维护管理。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系统的运行和养护状况负责,随时关注出水流量和水质;每月定时检查一次窨井,发现污水处理系统有淤泥堆积堵塞、(人工)湿地水生植物凋谢、管网和窨井盖破损、处理池开裂渗漏、出水流量和水质不正常等现象时,应立即反馈信息,并及时联系疏通和修复。
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建议进一步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水平,同时对实施例行监测的污水处理设施,各级主管部门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定期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及出水水质监测情况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4 落实运行维护的费用
积极呼吁国家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行”,“前补助”向“后奖励”转变,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补助管理办法,建立中央财政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助的体制机制。
保证地方财政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持续投入。通过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和适当的财政补贴,制定并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各项政策严格落实。如税务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减免所得税,电力部门要对污水处理项目用电实行优惠电价等,保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建立水环境保护基金。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领域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行维护,各地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形成合理预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运营效率。
5 推动提标改造工作
2015 年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出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 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目前,绝大多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一级B 排放标准设计与建设,与国家环保政策导向不符。建议根据集镇和场镇所在位置及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受纳水体水域功能要求,按照重点镇、建制镇、乡镇、场镇的顺序逐步开展现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新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一级A 排放标准设计建设。
结 语
《城乡建设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 年底我国约有1.95 亿乡镇人口,年产生生活污水约5.7 亿立方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依旧繁重。各单位在积极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应总结之前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重视,避免再次出现资金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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