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凤友
2021年4至6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分两批组织对全省16市党委、政府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同步对枣庄、济宁、泰安、菏泽4市开展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3月份,省委、省政府批准了《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省委组织部选调8名正厅级干部担任督察组组长。3月25日,省委副书记杨东奇、副省长曾赞荣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强调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做到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
二是坚持超前谋划。2月至3月,组织各区域督察办进行暗访摸排,提前掌握问题线索。组织开展督察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以及省内外有关部门专家,详细解读督察方向,进一步明确了督察重点。编制《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手册》,制修订工作制度和模板范式22个,确保督察工作严谨规范。
三是坚持广泛发动。督察期间,首次以公益短信形式推送群众信访举报热线,首次将举报电话设置为“一号双线”,最大限度解决群众生态环境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进驻期间,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584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或阶段办结(办结23993件、阶段办结1852件);立案处罚1132家、罚款1.08亿元;立案侦查61件、拘留37人;约谈148人、问责668人。
四是强化警示震慑。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分四批通报16市3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形成责任追究问题80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目前正在组织向各市反馈督察意见,并在山东环境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公开。同时,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及相关案卷,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推动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中国环境报记者
请问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山东省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崔凤友
今年以来,我们以打造“秀水乡村”品牌为抓手,巩固“十三五”生态环境行业扶贫成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打造生态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
农村环境整治方面。截至7月底,全省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756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的行政村为670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验收的行政村为105个,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134处。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组织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案例征集工作,引导各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式和工程措施。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印发实施《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全省3年基本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公布2021年50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申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会同16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4个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发展生态环保产业 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研,摸清了我省农业面源污染状况及治理难点。
秸秆禁烧管控方面。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通知,全面部署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严格落实“全监控、速核查、严处理”工作措施,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快速现场核查,严肃处理行政区域“第一把火”。截至7月10日,累计发现秸秆焚烧火点18个,禁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人民网记者
据了解,山东省组织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指导活动,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张金智
为解决我省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能力偏弱、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变执法检查为帮扶指导,化身“服务员”,在全省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员”深入企业一线,现场指导怎么查问题,怎么解决问题,帮助各市及企业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目前,全省第一轮帮扶已全部结束,共现场帮扶301家企业,发现问题777个。对于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反馈,并给出了整改依据和处理建议,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与此同时,帮扶组梳理了在帮扶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形成了12个典型案例,并在山东环境政务新媒体陆续进行了公布,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对照借鉴,开展问题自查,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
近期,我们已经启动了第二轮帮扶指导。这一轮帮扶指导与第一轮有所不同,是根据各市的实际需求和具体要求,锁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的邀约式帮扶,相关进展情况我们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大众日报记者
去年我省率先开展了入河湖排污(水)口排查,取得了积极效果。请问今年我们围绕入河排污口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张金智
2020年,我省率先开展了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全省累计排查河湖1413条(段、个),发现入河排污口4万余个,初步建立起全省排污口“一张图”、“一张表”。按照整体工作计划,今年我省在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的重点,是部署开展全面溯源,并先期对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实施规范化改造,同时完成黄河干流的全部。
围绕这一目标,我们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高位推动溯源,以省河长制办公室名义,将入河排污口清单交办给各市总河长及市级河湖长,由各级河湖长负责调集力量,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统筹协调推进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二是精准施策治理,印发出台《山东省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对工业、农业农村等七大类排污口分别提出整治基本要求,督促各市“一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确保不出现遗漏。三是完善督办机制。每月调度各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具体进展,并对各市情况进行排名通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
截止7月底,纳入各地溯源整治台账40700个排污口中(含边溯源边整治过程新发现的462个排口),已完成溯源排查22125个,占54.36%;已完成规范化改造12705个,占31.22%。其中,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已完成溯源排查978个,已完成规范化改造551个;南四湖流域排污口已完成溯源排查12556个,已完成规范化改造4855个。同时,对全省4万余个排污(水)口进行了统一编码,让每一个口都有了唯一的“身份号码”,为全省下一步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系统化管理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我厅将对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开展现场调研和帮扶,实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