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SDZY-QD-GKZB-2023088;招标代理机构编号:WED2023--0112。
2.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3.建设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4.建设项目规模:地上建筑面积893.5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7.5米,框架结构,处理能力为145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地上一层,局部地下一层设污水池,另在建筑南侧单独设污水池,地下污水池等面积1170.95平方米(该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
5.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6.质量标准:
6.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烟草行业、省、市等相关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审查合格,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6.2工程施工及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烟草行业、省、市等相关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质量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7.招标范围
7.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7.2施工招标范围: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7.3采购: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元):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含税):39390104.9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620203.75元(含暂列金11435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580000.00元,设备设施费12890601.22元,其他155800.00元。投标总报价、投标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相应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开标时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后审前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资格后审,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7.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7.1.1投标人应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7.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7.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7.1.4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7.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7.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正式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7.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7.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至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第三开标室(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携带CA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3.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文件上传至青岛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未按时确认开标结果的、未按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和流程的,其投标被拒绝。
5.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户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沃尔德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