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了738万-上市设计院违法分包EPC项目
来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2019年11月,南昌金开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杭州园林设计于2020年1月2日中标,并于2020年3月12日与南昌金开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1.39亿元。
2022年11月6日杭州园林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州园林作为该项目总承包方,存在转包工程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计1386.49万元,并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行政罚款计53.33万元。本次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金额合计为1439.82万元。
反击,杭州园林设计院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败诉了。随即,杭州园林对一审审判不服,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3年12月12日晚,杭州园林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判决撤销被上诉人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0月10日作出的洪住建罚字[2022]1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胜诉了。
时间来到2024年2月,杭州园林设计院公司又收到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立案通知书》(洪住建立通字[2024]第022号),杭州园林涉嫌实施的金山大道两侧通道绿化EPC项目中存在转包行为,被依法予以立案,并将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终于在2025年6月南昌住建局再发处罚告知书,这次金额比第一次少了一半罚700多万。
2023年,法院已经二审判决了,杭州园林已经胜诉,2024年南昌住建局却再次立案调查,再次出具处罚告知书,看不明白南昌住建局这是什么操作。看杭州园林如何应对了,公告中未表示对南昌住建局的处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