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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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清远)产业转移产业园B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在园区内分散布置5个污水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1  浏览次数:166
核心提示:佛山(清远)产业转移产业园B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在园区内分散布置5个污水厂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项目情况简述
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B区位于清远市佛冈县境内,分布在全县四个镇的范围内,共计25个工业片区,主要分布在迳头镇、石角镇、龙山镇、汤塘镇,总用地为10.91平方公里。首期规划用地约1.69平方公里,位于佛冈县迳头镇范围内。佛山(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B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生态、环保和可持续为发展理念,以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服务水平为原则,重点发展制冷设备制造业、机械制造业、汽车零配件、建材陶瓷、电子信息产业、化工、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同时,完善园区配套,发展商贸物流业、生产型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二)园区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于北部片区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经由人工湿地处理,确保人工湿地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最后湿地出水汇入烟岭河支流罗岗河,罗岗河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Ⅲ类标准。因此,北部片区的排水不会给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于中部和南部片区,主要纳污水体为潖二河和潖江。根据预测结果,规划的龙山2#污水厂排水对潖二河水质影响非常大,无论是达标排放还是事故排放,水体中COD和氨氮浓度均会出现超标,这与潖二河水量较小,水环境容量不大有关。根据这一预测结果,建议对龙山2#污水厂排放口的位置进行调整,不应设在潖二河上,而应选择水环境容量更大的水体。对于潖江,正常排放时,各污水处理厂排放口附近水质氨氮会出现超标,但超标距离不大,一般不超过50m。即使在考虑各污水厂影响叠加的情况下,距离排放口50m外的下游河段水质也可达标。污水厂事故排放时,超标河段长度超过600m,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非常明显。正常排放情况下,潖江下游出境断面水质可达标,虽然各污水厂排放口附近水体会出现一定程度超标,但超标河段距离较短小于50m事故排放情况下对潖江纳污河段整体水质影响均较大且出境断面水质无法达标。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各污水处理厂不出现事故排放各污水厂正常排放情况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潖二河由于纳污能力有限,无法容许龙山2#污水厂在其河段上排水,建议将龙山2#污水厂的排放口调整到潖江上,根据水质预测分析,这一调整方式具有环境可行性。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无论是规划中期还是规划远期,北、中、南部片SO2 、NO2 、PM10最大小时、日均、年均落地浓度叠加背景值后占标率均可达标,说明园区建成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规划远期全面实施天然气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辐度下降,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明,工业园开发建设后,主要设备噪声源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则在距声源10~60m处就可以衰减达到50 dB(A)的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的限值要求(夜间);交通噪声达标距离则随着车流量的不同其达标距离也不同,其车流量达到1000辆/h时,距道路边约8米才能达到4类标准,距路边约90m时才能达到2类区环境噪声标准。但在采取相应地降噪措施后能达到声功能区的要求。
因此,只要加强辖区内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则工业园开发建设后,其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将局限在较小范围内,将不会对园区的噪声敏感点及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对各敏感点只要有针对性的做好隔声防护措施,则生产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它们的影响都会较小。
施工期注意采取对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进行防护,施工期的噪声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影响范围和强度均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产业园总体规划和佛冈县环保规划,产业园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进行收集、清运和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后进行集中处置;工业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部门专门处理。所有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产业园规划的实施将使组团内的植被类型和结构有所变化,生物量及生长量在建设的初期会有一定数量的下降,但随着规划实施后的时间推移,这一影响将逐步消失。因此,因规划实施而导致的生态影响是有限的,从区域环境整体来看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控制措施
要保护园区周围的水体水质,首先应从源头抓起,对水污染物的产生进行严格控制。水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区域内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对此提出以下措施控制水污染源:加强生活污染源控制,抓好节水;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严格控制项目准入;做好厂区日常地面清洁,减少初雨污染物浓度;工业废水厂区预处理;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处理好园区与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衔接。
园区总体规划根据区域的地形地势,按照污水自流的原则,在园区内分散布置5个污水厂,分别收集北部、中部和南部片区工业园的废污水以及周边城镇居民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厂前,各园区废水应事先预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
另外北部片区对排水水质要求较高,园区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经由人工湿地处理,确保人工湿地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最后湿地出水汇入烟岭河支流罗岗河,这样北部片区的排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北部片区人工湿地的建设必须满足《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相关要求。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建议园区采用以下措施保护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
1)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制入园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对新建项目的审批,选址一定要符合工业园区布局规划要求,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报建资料不完整,三废治理方案不可行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给予建设的项目,要合理分配大气环境容量,限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实现排污许可证制度。
2)新建项目应使用清洁能源。推行清洁能源使用,改善环境质量。工业园区建成投入使用后,居民生活燃料采用天然气,而工业生产也鼓励采用天然气和电力作为燃料。
3)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落实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新车入户和旧车过户,把好尾气达标审核关;制定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及尾气超标车辆入城行驶的相关规定;提高出租车档次,淘汰低档落后车型,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要达到90%以上。提高尾气排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2007年1月执行“国Ⅲ”排放标准标准,2010年执行“国Ⅳ”排放标准的时间表对机动车尾气进行控制。
4)对工业园区范围加大绿化力度,不仅可以形成良好的景观,还能有效减轻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交通噪声防治及工业企业噪声防治措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限制车速、在公路沿线利用预留的防护距离空地。工业企业噪声防治措施对企业内主要噪声源及其车间应采取增加消声设备、加强机器维护、安装隔音窗、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合适的降噪措施,建议根据工业企业布局与规划居住区布局,预留工业企业噪声防护距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在产业园内主干道、一般道路两侧及路口设置废物箱。生活垃圾应做到定时清理,并加强运输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建议在产业园内设立工业固废综合管理系统,对各企业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加强监督管理,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并对边角料等可回收资源建立起信息资料档案,通过网站为企业提供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和市场信息,引导和鼓励引入或利用产业园外已有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固废资源化。
危险固体废物鼓励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改良生产工艺来避免废物产生或使废物最小量化。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占地面积内平整,项目产业园范围内的大部分植被将会消失,评价范围内的植被生物量和净生产量将会减少,建成后应尽量结合绿化建设,多选用本土优势种进行绿化补偿。施工期间尽量保留这些植物群落和物种,并适当地对其进行改造,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良好途径,既可节省复绿开支,也可减少物种的生态入侵及绿地与当地景观不协调的问题。
2)施工占用的农用地和林地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补偿,减少工业园规划对当地农林业的影响程度。
3)水土保持工作应坚持及时、多样、因地制宜、长短期相结合以及总体和局部结合的原则。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规划实施单位在严格控制控制园区发展规模、严把进园产业关、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及污染物总量指标、同步建设镇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计划进度引进退二产业,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保护水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对产业园总面积711.17ha进行开发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方案是可行的。(1)建议产业园要落实污水管网建设情况,保证3个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能与污水处理厂集污管道衔接,达到污水收集处理统一外排的目的。(2)在管道没有接入污水处理厂之前,园区禁止新引进项目。(3)建议北部片区不宜引进有工业生产废水排放的项目。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情况,可到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对本项目所采用环保措施的看法;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及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市佛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佛冈县人民中心行政综合楼佛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63-4281678 传真:0763-428167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87117684 传真:020-87117684 邮箱:ykluck@sina.com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3年 03 月19日

附件:报告书简本20130318.doc

 
佛山(清远)产业转移产业园B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3-03-19 来源: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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