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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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城区税务局至浦源三中段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预算总造价为1925.4299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29  浏览次数:109
核心提示:周宁县城区税务局至浦源三中段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预算总造价为1925.42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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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届)日程暨邀请函

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城区税务局至浦源三中段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周发改审批[2013]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宁县狮城镇狮浦大道(税务局至三中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周宁县桥南改造起于与兴业街平交新旧水泥砼路面交界处,由南向北延伸经南街、兴业街、西环路、周宁县人民法院、龙潭村委楼、安后村委楼,止于周宁三中,改造全长4.79941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有人行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通信工程、交通设施及绿化工程;供水改造2.05公里;预算总造价为1925.4299万元(其中甲供材料150.1369万元;设备32万元;供水改造226.69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在福建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为宁建筑[2012]15号文公布的“ 2012年 宁德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A 类预选承包商名录 ” 中的施工企业或进入 闽建筑 [2010]37 号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 2010 年度省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的施工企业 ,且未被清出名录库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文等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和其法人代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29 日至 20135 月 3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300 元,以上材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均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5月13日10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5月13日10时00分 ,提交地点为 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为了方便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提交一份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及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公告栏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 “ 公告答疑 ”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邮编:355400;
电话:0593-5622522;传真:0593-5622522;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7幢203A,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29669 传真:0593-2938665;
周宁办事处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4号
电话:0593-5620022或18950522480联系人:林善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账户名称:周宁县建设局;
账 号:1407 00300 90220 25066。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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