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朝阳区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50万m3/d,采用“A2/O+深度过滤”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B类。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含征地)。工程拟于2015年完工。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茜
联系电话:010-883882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54号
联 系 人:肖妍婷
联系电话:010-62135229
电子邮箱:szrlhpzl@163.com
邮政编码:10008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情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建设场址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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