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承担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选址定于河东污水处理厂东侧,河东中水厂南侧。再生水厂占地3.34公顷,约50.1亩。乌鲁木齐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3/d,处理工艺为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出水采用臭氧消毒,污泥直接进行浓缩脱水,外运填埋。本工程主要生产构建筑物有:细格栅、进水泵房、精细格栅间、MBR生物池、MBR膜池、设备间、臭氧接触池、臭氧发生间、清水池、回用水泵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加药间、污泥缓冲池、污泥脱水机房、甲醇投加间,厂区污水回流泵房。主要辅助建筑物有:综合办公楼(含办公、化验、中控、会议、职工宿舍、车库等),新建传达室及大门。
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机械处理,脱水后污泥最终处置方法采用污泥机械脱水后外运卫生填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昊 地址:乌鲁木齐市静水路 联系电话:18999833018
(三) 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4001号)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3号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我单位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该项目环评工作,通过环境现状监测、调查、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影响的对策措施,从环保角度做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