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其中明确的68件立法项目中,共有11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答记者问如下。
拟修改的法律有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拟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此外,已提请审议的预算法、拟修改的中小企业促进法都可能对政府公共支出方式改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提供支撑。
立法规划将立法项目分为3类。第一类是指条件比较成熟、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共47件,其中土地管理法和环境保护法已提请审议;第二类是指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包括对环保产业影响巨大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等21件;第三类是具有一定的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涉及问题较为复杂,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有关方面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包括财政税收、国家经济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