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其中,环保部将取消“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甲级资质认定”的行政审批。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11月8日公布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之后在2012年开始新办法的修改,修改原则之一就是调整资质分级分类条件,提高甲级门槛。2012年8月1日开始执行修改后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简称20号令)。
审批程序
甲级资质: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并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乙级资质: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乙级资质和临时资质的审批,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
环保部取消甲级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可以缩减相关行政部门的工作,化繁为简。除了这些直观的影响,我们还有以下思考
思考1 :相关部门取消审批权后,可能会将这种资质认定转向第三方。而这类第三方不能是单纯的市场化企业,必须要有专家资源,具备鉴定能力,与相关部门有一衣带水的关系。
思考2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控制甲级资质在市场上的数量,保证现有资质的含金量。同时,资质达到有效期后需要审核,通过“多出少进”或是“只出不进“的方式加速行业集约化,助推产业并购浪潮。
方正证券研究所环保行业研究员 小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