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九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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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简称“中国水协”)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成立于1985年,业务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接受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29  浏览次数:471
核心提示: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简称“中国水协”)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成立于1985年,业务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接受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九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中国给水排水2025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九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简介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简称“中国水协”)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成立于1985年,业务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接受民政部的监督管理。
  中国水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中国水协现下设六个分支机构:供水专业委员会、排水专业委员会、节水工作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设备材料工作委员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
  中国水协秘书处设“一室三部”:办公室、规划计划部(简称规计部)、科技标准部(简称科标部)、信息联络部(简称信联部)。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事务、财务以及会员管理等;规计部主要负责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督导实施、培训以及分支机构的有关业务联系等;科标部负责科技发展规划、行业科技成果鉴定、技术咨询以及团体标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信联部主要负责信息管理和服务包括水协官网、微信公众号的建立与管理,组织编制年度水业蓝皮书,负责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水协的联络与合作。
  协会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进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愿望,促进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界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多种形式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事业的发展。
  会员类型: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中国境内的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和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的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生产等企事单位可申请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从事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工作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业务范围:
  (一)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全行业的基础资料,掌握行业动态,传播行业信息,研究和探讨会员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有关标准提供建议和支持;
  (二)总结、交流、推广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经营、管理及城镇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经验,组织开展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和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的国内外学术和科技交流活动,促进行业改革和科技进步;总结、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向有关部门推荐科技成果和论文;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行业质量技术认证、评估;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攻关、人才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组织或参与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调研,依照有关规定,起草和拟订团体标准及其他工作;
  (四)组织对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和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的设备产品及创新成果的评审、推荐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生产企业与会员和相关用户之间的交流;
  (五)研究、探讨、总结、交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工作及其经验,提高企业素质;
  (六)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会刊、会报和有关信息资料;
  (七)依法依规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并开展交流活动;
  (八)做好政府委托交办的工作,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副会长(主持工作)兼秘书长

章林伟男,1957年,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专业,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兼职教授,浙江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博导。曾任建设部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处长、副巡视员、副司长等职。

 

 


 

副会长(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建平:男,1965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石门水厂副厂长;广州市自来水公司技术部部长;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兼总工程师;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供水管理处处长;广州市水务局供水处处长;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经理。现任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申一尘:男,1961年生,汉族,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杨树浦水厂科长、车间主任;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月浦水厂生技科科长、副厂长;上海市自来水公司泰和水厂厂长;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石卫平:男,1961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西安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西安市城墙景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现任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刘永政:男,1968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法律部副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刘锁祥:男,1964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自来水公司企管办、计划科干部;北京市自来水公司第九水厂副厂长;北京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毅:男,1975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奥地利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李力:男,1965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机械部第一设计研究院技术质量处处长、副院长;桑德集团北京海斯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环保机械协会常务理事;桑德集团桑德国际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上市公司CEO;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商会常务理事。现任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总裁。

朴庸健:男,1964年,朝鲜族,中共党员。曾任哈尔滨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长、副总工程师;哈尔滨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同方(哈尔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理事、总经理;现任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宋兰合:男,1964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工程师、副所长、水中心副主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所长、水中心副主任、水中心总工程师。现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专业副总工程师。

郑如彬:男,1967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交通部第二航务管理局二公司副经理;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分公司经理;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总工程师、道桥处处长、副主任。现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家荣:男,1960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广西平南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总工程师。现任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

林雪梅:女,1957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市政管委综合计划处处长;北京市市政管委总经济师、副主任;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强:男,1973年,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武汉市水务集团公司制水部副经理、水业发展部副经理、工程公司副经理、水业发展部经理、党委书记、武汉市信息管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武汉市城建基金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主任。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胡嘉东:男,1965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深圳市环保局处长;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水务局副局长;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新立:男,1964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安徽省建设厅抗震办主任;安徽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安徽省建设厅办公室主任;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现任安徽建筑大学常务委员、副校长。

 

熊易华男,1951年,汉族,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院长、院顾问、常务副理事长;现任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监事张晓健,男,1954年,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1981年在清华大学获环境工程硕士学位,1986年在清华大学获环境工程博士学位(我国培养的第一名环境工程硕士)。1991—2006年担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水质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所长,1994—2001年担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现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会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副理事长、住建部高等学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现担任住建部高等教育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水协(IWA)政府会员代表等职务。

分支机构负责人:

供水专业委员会主任:刘锁祥(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陈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张金松(深圳市水务集团)

节约用水工作委员会主任:龚道孝(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备材料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可欣(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主任:徐维浩(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简称为中国水协。本会英文译名为China Urban Water Association,缩写为CUWA。
  第二条 本会是依法由中国境内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的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企业和个人自愿结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进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愿望,促进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界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多种形式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事业的发展。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全行业的基础资料,掌握行业动态,传播行业信息,研究和探讨会员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有关标准提供建议和支持;
  (二)总结、交流、推广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经营、管理及城镇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经验,组织开展城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和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的国内外学术和科技交流活动,促进行业改革和科技进步;总结、交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向有关部门推荐科技成果和论文;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行业质量技术认证、评估;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攻关、人才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组织或参与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调研,依照有关规定,起草和拟订团体标准及其他工作;
  (四)组织对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和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的设备产品及创新成果的评审、推荐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生产企业与会员和相关用户之间的交流;
  (五)研究、探讨、总结、交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工作及其经验,提高企业素质;
  (六)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会刊、会报和有关信息资料;
  (七)依法依规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并开展交流活动;
  (八)做好政府委托交办的工作,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中国境内的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和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的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备材料生产等企事单位可申请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从事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节水等城镇水务方面工作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属于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科研、社团等组织;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在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及节水等城镇水务领域和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会活动;
  (二)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四条 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选举办法》;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其他专项报告;
  (六)受理会员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改变或撤销理事会的不当决定;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决定协会工作方针、计划和有关重大问题;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情况特殊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名,理事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财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部门报告。
  监事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所议事项均作会议纪要,并向全体会员公告。未作纪要并公告的,视为无效。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 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9年4月20日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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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程忠红,苏伊士亚洲 高级技术推广经理 直播题目:污泥干化技术的选择  内容: 	不同干化设备的特点及适用性 	污泥干化系统的选择依据 	干化在污 中国水协团体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碳减排评估标准》宣贯会通知  报告人:王秀蘅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直播时间:2024年7月17(周三)14:00-16:00 2024-07-17 14:0
苏伊士 程忠红 :反硝化滤池在污水脱氮中的差异化应用 直播时间:2024年7月2日(周二)14:00—16:00 2024-07-02 14:00:00 开始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5)|低碳型装配式污水厂探索与实践 直播时间:2024年6月29日(周六)上午10:00-11:00 2024-06-29 10:00:00 开始
吴迪   博士: 百年持续迭代,新型生物膜工艺在提质增效、督察常态化背景下的典型应用 直播时间:2024年6月20日(周四)14:00—16:00 2024-06-20 14:00:00 开始 Paul Westerhoff院士、王鹏教授等人领衔空气取水学术与科技高端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6月8日(周六)08:50 2024-06-08 08:50:00 开始
报告题目:《湖南省排水系统溢流控制技术导则》解读及相关技术探讨  报告人简介:  尹华升,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湖南省非开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湖南排水协会副秘书长; Water & Ecology Forum: 水与生态新起点 直播时间:2024年5月24日(周三)14:30 2024-05-24 14:30:00 开始
中国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 直播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14:00—16:00 2024-05-28 14:00:00 开始 5月22日下午丨《城镇排水管网系统诊断技术规程》宣贯会 直播时间:2024年5月22日(周三)14:00-16:00 2024-05-22 14:00:00 开始
双碳背景下污泥处置资源化路径探索--杜炯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第四设计院总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上海土木工程学会会员、复旦大学资源 JWPE 网络报告/用于快速现场废水监测的折纸微流体装置 直播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9:00 2024-05-13 19:00:00 -杨竹根  英国克兰菲尔德大学教授、高级传感器实验
紫外光原位固化法管道修复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倡议 直播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16:30 2024-05-07 09:00:00 开始 华北院 马洪涛 副总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应与不应——海绵城市建设正反案例1 直播时间:2024年4月30日(周二)9:30 2024-04-30 09:30:00 开始
高效纳滤膜:中空纤维纳滤膜的特点与应用 直播时间:2024年4月27日(周六)10:00-11:00 2024-04-27 10:00:00 开始-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4) 聚力水务科技创新、中德研讨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邀德国亚琛工业大学Max Dohman 直播时间:2024年4月14日(周日)15:00 2024-04-14 15:00:00 开始
康碧热水解高级厌氧消化的全球经验和展望 | 北京排水集团高安屯再生水厂低碳运营实践与探索 直播时间:2024年4月10日(周三)14:00—16:00 2024-04-10 14:00:00 开始 世界水日,与未来新水务在深圳约一个高峰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3月22日(周五)08:30—17:30 2024-03-22 08:3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直播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14:00 2024-03-14 14:00:00 开始    题目:占地受限情况下的污水厂水质提升解决方案 主讲人: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高级 华北设计院:高密度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巩固提升要点分析 直播时间:2024年3月4日(周一)9:30 2024-03-04 09:30:00 开始
2月23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9:00—17:00 2024-02-23 09:00:00 开始 2月22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9:00—18:00 2024-02-22 09:00:00 开始
2月21日|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直播时间: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9:00—18:00 2024-02-21 09:00:00 开始 大湾区青年设计师论坛直播预告(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论坛)  “醒年盹、学好习、开新篇”2024年“云学堂科技学习周”暨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青年设计师技术交流与分享论坛
山东日照:“乡村之肾”监管装上“智慧芯”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农村办负责人时培石介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被称为“乡村之肾”,对于农村水环境的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 人工湿地国际大咖/西安理工大学赵亚乾教授:基于人工湿地技术的污水净化之路 直播时间: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19:00 2024-01-30 19:00:00 开始
马洪涛院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与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的一些思考 直播时间:2024年1月25日 10:00 2024-01-25 10:00:00 开始 2024年水务春晚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8日(周四)18:00—22:00 2024-01-18 18:00:00 开始
《以物联网技术打造新型排水基础设施》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5:00 2024-01-11 15:00:00 开始--刘树模,湖南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 WPE网络报告:作者-审稿-编辑视野下的高水平论文 直播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9:00 2024-01-10 19:00:00 开始
核心期刊:中国给水排水》继续入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给水排水核心科技期刊 直播丨《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宣贯会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30—11:00 2023-12-27 12:00:00 开始
【直播】【第五届水利学科发展前沿学术研讨会】王浩院士:从流域视角看城市洪涝治理与海绵城市建设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3)|水回用安全保障的高效监测技术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城镇水环境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暨换届大会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16日(周六)08:30—18:00 2023-12-16 08:30:00 开始 第二届欧洲华人生态与环境青年学者论坛-水环境专题 直播时间:2023年12月9日(周六)16:00—24:00 2023-12-09 16:00:00 开始
JWPE网络报告:综述论文写作的一点体会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19:00 2023-11-30 19:00:00 开始 WaterInsight第9期丨强志民研究员:紫外线水消毒技术 再生水
水域生态学高端论坛(2023)热带亚热带水生态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会议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9日(周三) 09:00—17:40 2023-11-29 09:0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智慧水务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5日(周六) 13:30 2023-11-25 13:30:00 开始
中国水协团体标准《城镇污水资源与能源回收利用技术规程》宣贯会通知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2023年11月14日9:00线上举行直播/JWPE网络报告:提高饮用水安全性:应对新的影响并识别重要的毒性因素
直播主题:“对症下药”解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难题   报告人:陈智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直播时间:2023年11月2日(周四)14:00—16:00 2023-11-02 14:00:00 开始 10月29日·上海|市政环境治理与水环境可持续发展论坛
BEST第十五期|徐祖信 院士 :长江水环境治理关键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26日(周四)20:00—22:00 2023-10-26 20:00:00 开始 《水工艺工程杂志》系列网络报告|学术论文写作之我见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19日(周四)19:00 2023-10-19 19:00:00 开始
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技术研讨会 直播时间:2023年10月20日13:30-17:30 2023-10-20 13:30:00 开始 技术沙龙 |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2) 直播时间:10月14日(周六)上午10:00-12:00 2023-10-14 10:00:00 开始
直播题目:苏伊士污泥焚烧及零碳足迹概念污泥厂 主讲人: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内容包括: 1.	SUEZ污泥业务产品介绍 2.	全球不同焚烧项目介绍 3.	上海浦东污泥焚烧项目及运营情况 中国给水排水第十四届中国污泥千人大会参观项目之一:上海浦东新区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水工艺工程杂志》系列网络报告 直播时间:2023年9月26日 16:00  王晓昌  爱思唯尔期刊《水工艺工程杂志》(Journal of Water Process Engineering)共同主 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第八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2024年排水管网大会  (水环境综合治理)  同期召开中国给水排水 2024年
海绵城市标准化产业化建设的关键内容 结合项目案例,详细介绍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技术体系及标准体系,探讨关键技术标准化产业化建设的路径,提出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 报告题目:《城镇智慧水务技术指南》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 主讲人简介:  简德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总院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信息技术委员会副主
第一轮通知 | 国际水协第18届可持续污泥技术与管理会议 主办单位:国际水协,中国科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等 技术沙龙 | 先进水技术博览(Part 11) 直播时间:8月19日(周六)上午10:00-12:00 2023-08-19 10:00:00  广东汇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湛蛟  技术总监  天津万
中国水业院士论坛-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微信公众号cnww1985):自然—社会水循环与水安全学术研讨会 WaterInsight第7期丨掀浪:高铁酸钾氧化技术的机理新认知及应用 直播时间:2023年8月5日(周六)上午10:00-11:00 2023-08-05 10:00:00 开始
直播:“一泓清水入黄河”之山西省再生水产业化发展专题讲座 直播时间:2023年7月23日(周日 )08:00-12:00 2023-07-23 08:00:00 开始 珊氮自养反硝化深度脱氮技术推介会 直播时间:2023年7月21日(周五)
欧仁环境颠覆性技术:污水厂扩容“加速跑”(原有设施不动,污水处理规模扩容1倍!出水水质达地表水准IV类标准!),推动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诚征全国各地污水厂提标扩容工程需求方(水务集团、BOT公司、设 直播预告|JWPE网络报告:自然系统中难降解污染物去除的物化与生化作用及水回用安全保障 中国给水排水
直播题目: 高排放标准下污水中难降解COD的去除技术     报告人: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程忠红 WaterTalk|王凯军:未来新水务 一起向未来  For and Beyond Water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水处理与回用专业委员会以网络会议形式举办“水与发展纵论”(WaterTalk)系列学术报
5月18日下午 14:00—16:00 直播  题目: 高密度沉淀池技术的迭代更新 主讲人: 程忠红 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大纲:  高密池技术原理 不同型号高密池的差异和应用区别 高密池与其他 BEST|绿色低碳科技前沿与创新发展--中国工程院院士高翔教授  直播时间:2023年4月30日 14:00—16:00 2023-04-30 14:00:00 开始
日照:“碳”寻乡村振兴“绿色密码”  凤凰网山东    乡村生态宜居,乡村振兴的底色才会更亮。我市坚持乡村建设与后续管护并重,市、区、镇联 BEST论坛讲座报告第十三期(cnwww1985):全球碳预算和未来全球碳循环的不稳定性风险 The global carbon budget and risks of futur
国际水协IWA 3月17日直播:3月17日 国际水协IWA创新项目奖PIA获奖项目介绍分享会 直播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1:30 2023-03-17 09:00:00 开始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云中漫步-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云计算的威立雅智慧水务系统Hubgrade 直播时间:2023年3月15日
中国给水排水直播平台会议通知 | 2023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峰论坛(清华大学王凯军教授团队等) 中国污水千人大会参观项目之一: 云南合续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西崩潭水质净化中心
中国给水排水 Water Insight直播:刘锐平  清华大学 环境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高浓度硝酸盐废水反硝化脱氮过程强化原理与应用 会议时间:2023.1.7(周六)10:00—11:00 智慧水务的工程全生命周期实践分享 直播时间:2023年1月6日 15:00-16:00 对话嘉宾:窦秋萍  华霖富水利环境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主持人:李德桥   欧特克软件(中国)有限
苏伊士 直播时间:12月30日14:00-16:00直播题目:污泥处理处置的“因地制宜和因泥制宜” 主讲人:程忠红,苏伊士亚洲  技术推广经理 特邀嘉宾:刘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二院总工 教 苏伊士 直播时间:12月27日14:00-16:00;复杂原水水质下的饮用水解决方案    陈智,苏伊士亚洲,技术推广经理,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熟悉市政及工业的给水及污水处理,对苏伊士
曲久辉  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国家工程院外籍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基于模拟仿真的污水处理厂数字化与智慧化:现状与未来 直播时间:2022年12月28日(周三)9:30—12:00
2022城镇溢流污染控制高峰论坛|聚焦雨季溢流污染控制的技术应用与推广 中国给水排水 王爱杰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 领军人才:广州大学学术讲座|低碳水质净化技术及实践 直播时间:2022年12月18日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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