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平潭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建设项目概要
(1)地理位置
平潭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位于天大山东南侧山脚,天大山东路与金井四路交叉路口的西北角,天山尾村北侧。规划用地面积7.68 ha,其中一期工程用地3.84ha。
(2)建设内容和规模
平潭金井湾污水厂服务范围为金井湾和吉钓港规划组团,服务面积约28km2。污水厂按近、中、远三期分期建设,污水处理厂总规模8.0万吨/日,一期设计规模4.0万吨/日,尾水进行再生水回用。本报告主要评价一期工程。
(3)工程建设的主要污染源和影响源
平潭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施工期的污染源和影响源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挖填土方对生态的影响;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因土地开挖、平整等将会产生一定的土头、沙石,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运营期的污染源和影响源主要是正常出水和事故性出水的污染物;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噪声和固体废弃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东大街5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91-2424092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持证:国环评证甲字第2201号)
地址:厦门市大学路17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0592-2195711(0592-219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