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招标编号: DHLY-2013-04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目前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建设地点:偃师市文化南路与东明路交叉点西南,即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规模为4万吨/日,具体内容包括:
(1)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现有2万吨/日规模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外排水标准从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ASS工艺)
(2)扩建2万吨/日处理规模,外排水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改良型氧化沟工艺)。
(3)总占地面积:扩建2万吨占地面积19808.54平方米(29.71亩);原厂升级改造占地面积17778.66平方米(26.67亩)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设计周期:40日历天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设计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3. 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3年7月18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报名。
4.2地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802室
4.3投标人均需要持:企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检察院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4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者,请于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68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洪现 联 系 人: 杨亚飞
电 话: 13592085299 67773596 电 话:15824913223 0379-65263389
电子邮件: ysswsclc@163.com 电 子 邮 件:dahualy379@126.com
2013 年 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