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深度调整,清研环境以“共创思路”破局
来源:经济观察报;广东经济观察报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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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蔡越坤
作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成功孵化上市的企业之一,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288.SH,下称“清研环境”或“ST清研”)近期动作频频。
2025年12月30日,清研环境董事长、总经理刘淑杰卸任其总经理职务。同时,清研环境公告称,聘任陈俊为公司新任总经理。陈俊曾先后在普华永道、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职。
对于上述人事调整,2025年12月31日,刘淑杰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我的精力未来将集中于统筹公司战略规划与发展方向,而陈俊有深厚的财务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他的核心能力在于精细化管理和复杂项目运营,能够带领公司在扩大营收的基础上,实现利润和现金流增长的目标。”
除了人事调整,2025年12月22日,清研环境正式宣布启动全球代理商招募计划。拥有客户和市场资源的代理商可以依托“轻资产、零风险”的合作模式,参与到清研环境生化污水处理技术在全球市场的落地应用中。
这被市场认为是清研环境“新合伙人”战略转型思路在销售端的延续。自2024年底推出该战略至今,清研环境通过与细分领域优秀团队合作,以共同投资或技术改造方式快速切入污泥资源化、工业废水治理、固废危废资源化等新兴赛道,并在较短时间内扭转了传统市政项目收缩带来的业绩下滑局面。
挑战
一系列变化的背后,与清研环境当下面临的挑战相关。
刘淑杰坦言,目前该公司的挑战主要来自外部环境巨变——大型市政新建项目正在逐步减少,而且市政项目回款周期开始变长。这使得原有单一的项目制模式面临的不确定性日益凸显。上市公司需要调整发展思路,追求更确定的增长。
据悉,清研环境的创立要追溯至2004年。彼时,清华大学陈福明教授与时任研发工程师的刘淑杰带领团队,开始设计一种反应沉淀一体式矩形环流生物反应器(下称“RPIR”)。
2014年7月10日,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及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的鼓励与支持下,清研环境正式创立,专注于快速生化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应用,业务范围涵盖市政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黑臭河湖控源截污及流域水体水质改善等。2022年,清研环境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然而,近年来行业所处的环境逐步发生变化,传统环保市场从高速增长转向深度调整,清研环境的项目回款周期延长,业绩受到影响。2024年,清研环境的业绩亏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在2024年年报中,清研环境提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环保行业从高速增长转向深度调整,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环境治理能力梯度差日益凸显,土地财政收缩与房地产行业调整导致地方财政支付能力下降,环保项目回款周期延长至18个月。更严峻的是,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需求不确定性显著增加,重点行业因市场波动调整环保投入计划,部分污染治理技改项目被迫延期或取消。传统业务模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刘淑杰坦言,“十四五”规划后期,大型市政新建项目减少,黑臭河道治理在主要城市也逐步进入尾声。更重要的是,部分地方政府的支付能力急剧下降。清研环境的部分客户出现现金流问题,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大幅增加。作为上市公司,清研环境需要追求更确定的增长,而原有单一的项目制模式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
“2023年公司曾尝试通过并购来扩大营收,实现增长,但是经过调研后,公司发现很多利润为数千万元的公司,其对应的是数亿元的应收账款。于清研环境而言,收购这类公司的股权将面临极高的风险,因此公司开始转换思路,探索更多的可能。”刘淑杰称。
变革
2025年开始,清研环境开始从依赖单一市政市场,到开拓多元化场景的关键突围。
刘淑杰称:“从2024年底开始,公司决定不再将市政项目作为唯一核心业务场景,而是开始拓展场景、转换客户,构建多元化的业务布局。”
2024年底,清研环境推出“新合伙人”战略,希望通过与细分领域优秀团队合作,以共同投资或技术合作等方式,快速切入新场景。
例如,在危废固废资源化领域,清研环境收购了通海镍业51%的股权。通海镍业是福建省内危废处置能力最大的资源化利用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危废的无害化处置以及镍、铬等金属的资源化再生、回收与销售业务。清研环境自取得通海镍业控股权后,仅用不到两个月时间便使其于2025年5月正式复工复产。
刘淑杰认为,要突破行业结构性困境,关键在于以“RPIR”等核心技术为基础,加大新合伙人生态下的渠道建设,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退出污水治理领域的低端同质化竞争,另一方面加速高难工业废水与资源化技术产业化,同时以渠道与合伙人机制放大产品化与标准化优势,对冲回款与周期风险。
2025年12月22日,清研环境正式宣布启动全球代理商招募计划。拥有客户和市场资源的代理商可以依托“轻资产、零风险”的合作模式,参与到清研环境生化污水处理技术在全球市场的落地应用中。
刘淑杰认为,回望环保行业发展,虽经历过高速增长与资本青睐,却鲜有如消费品或工业品领域那样的科技产品型公司。这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行业固有的“工程服务”属性——传统模式下每个项目都需深度定制,从设计、施工到运营,高度依赖专业人员现场服务。该模式虽有价值,却如同一道无形围墙,限制了标准化产品的推广与销售渠道的建立。
“这源于我对公司销售渠道短板的深刻反思。过去我们的业务多靠我们少数几位高管以战略营销方式推动,难以进行规模化复制。‘全球代理商招募计划’是我未来3—5年打造核心渠道能力的重中之重,目标是构建一个高效能、低销售费用的产品分销网络。哪怕一年仅成功拓展一家优质代理商,我们也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该计划。”刘淑杰称。
随着一系列调整的落地,清研环境业绩也开始出现变化。清研环境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收为1.01亿元,同比增长92.97%;归母净利润为-517.52万元,同比增长60.22%。
对于后续的市值管理,清研环境回复称,公司一直聚焦于经营主业,致力于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争取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2024年公司受到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影响而业绩下滑,2025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强经营管理,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运营效率等促进业务增长及盈利能力提升。
刘淑杰期待通过引入共创思路,让清研环境能成为技术创新与市场网络完美融合的典范。她始终认为技术创新是价值创造的起点,而产业应用才是价值实现的终极目标。
“环保行业作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与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保障,依然蕴藏着广阔而真实的需求。这些需求分散在千行百业、不同区域的环境治理场景中。如何将最优的技术与服务送达每个需要的角落,是我们当下最重要的课题。”刘淑杰称。
国务院关于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5〕14号
污水千人大会 water8848 2026年1月5日 09:44
国务院关于印发《固体废物
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5年12月27日
(本文有删减)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为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攻坚,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优先治理与群众生活、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固体废物,加快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增长势头。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推动源头管控和减量
(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节能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推动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一体化建设,促进尾矿就近充填回填,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无自建矿山、无配套尾矿利用处置设施的选矿项目。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
(二)实施城镇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全装修或标准化装修交付,强化建筑工地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标和施工设计中明确减量要求和措施。探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固体废物排放限额管理。鼓励就地就近处理园林垃圾。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塑料制品规范使用和减量要求。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
(三)减少农林固体废物产生。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和管理,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强化农业投入品包装管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广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
三、规范收集转运和贮存
(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强化全链条跟踪管控。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防范混堆混排。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制度。规范各类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
(五)规范城镇固体废物回收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建筑工地、临时贮存场所信息化监管,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防沿途遗撒和乱倒乱卸建筑垃圾,防止城市建筑垃圾向农村转移。因地制宜配置园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运输设备。
(六)提高农林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服务主体。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和报废农机回收处置。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回收网络作用。建设农资经营点和农村垃圾回收站结合的回收体系,推广押金制、回收奖励制等模式。
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七)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冶炼渣、尾矿、共伴生矿、赤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加强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煤矸石多元化利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秸秆还田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八)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强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深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参与回收利用。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在确保固体废物零进口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利用。
(九)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建立完善再生材料标准和认证制度。研究实施再生材料和产品碳足迹认证。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推动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探索再生材料应用情况信息化追溯。
五、增加无害化治理能力
(十)提升全过程无害化水平。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预处理,降低贮存填埋量和环境污染风险。因地制宜确定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合理布局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鼓励在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应同步落实飞灰处理途径,逐步减少飞灰填埋量。优化污泥处理处置结构,压减填埋规模。
(十一)稳妥有序探索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污染风险管控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前提下,探索通过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方式规模化消纳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同,严格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坚决防范以规模化消纳利用名义非法倾倒。
六、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十二)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逐一限时整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斩断黑色利益链条。
(十三)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系统摸排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加快制定整治技术要求,“一场一策”开展专项整治。2024年底前停用的填埋场,除有后续使用计划的外,原则上到2027年全部完成封场治理。
(十四)深入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加快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深入排查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违法违规问题。加强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和惩戒,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渠道,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十五)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摸清全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管理情况。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一场(矿)一策”深入推进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2030年,完成全国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十六)深入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一库一策”推进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磷石膏贮存、运输、利用等环节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依法严肃查处磷石膏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到2027年,云南、湖北、贵州、四川、安徽、重庆等地区完成存量磷石膏库整治。
七、严格全过程监管和执法督察
(十七)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加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依法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固体废物填埋、危险废物焚烧和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测,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推动企业开展数智监控设备升级改造。
(十八)强化环境执法督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从生产到处置各环节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强化对私设暗管偷排等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生态环境部门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清废行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将违法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八、完善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
(十九)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推动排污单位依法披露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并将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筑垃圾等方面法规规章。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等统计调查制度,健全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和评价制度。
(二十)发挥标准牵引作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落后工艺装备限制和淘汰力度。分类制修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完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明确再生原料和固体废物判定条件。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治理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和认证体系国际衔接。
(二十一)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重金属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制定生态环境技术指导目录。修订矿产资源、工业资源等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
九、加强政策保障
(二十二)强化用地保障。科学规划固体废物回填矿山采坑项目。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范围。各地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二十三)强化投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尽快补齐固体废物无害化贮存、转运、处置等设施设备短板。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引导经营主体加强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引导有关企业加大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技术研发投入,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发挥市场力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十四)完善收费制度。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结合垃圾分类情况,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
十、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落地见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并及时评估进展成效。生态环境部加强统一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压实固体废物污染主体的防治责任。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二十六)深化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将循环经济知识和“无废”理念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化多双边国际合作,强化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推动形成更多务实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