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任丘市聚龙淀整治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任丘市聚龙淀整治工程位于任丘市区西北13km,属于白洋淀的一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在聚龙淀区域新建长2.81km的隔堤与白洋淀相隔,蓄水区面积2.82km2,千里堤培宽加固长4.93km,拆除重建梁沟泵站1座(包括蓄水及供水泵站两部分)、改建沽口引闸1座、新建管理站1处。聚龙淀库容规模为1500万m³。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工程量较大,施工期较长,施工期为两年,工程施工过程需进行大量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拌和等,施工过程使用的施工机械较多,人员活动比较频繁。施工过程将会对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及人群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对当地生态环境还会产生一定的改善作用,建设完成后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管理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不良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环境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很小。
1、施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
① 废气
施工期物料运输,土石方开挖、回填,物料堆存放产生扬尘,燃油机械运行产生废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在道路上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运输,尽量降低运输扬尘量;拟开挖段在淀区内,淀内土地较为湿润,开挖扬尘产生量不大;物料堆用苫布遮盖,在干燥天气定期洒水,降低扬尘的产生量;本项目选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尽量降低废气的产生量。
② 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工人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本项目设置沉降池,养护废水收集在沉降池内进行沉淀,沉淀后的废水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水质简单,主要用于泼洒地面,抑制扬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③ 噪声
施工期各机械设备运行及车辆运输会产生噪声,噪声级较高,对周围居民的生活会产生一定量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千里堤加宽时禁止夜间施工,其他区域尽量减少夜间施工时间,除此之外,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营地尽量设置在距敏感点300m以外的场地;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以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由于机械设备会由于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级,因此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降低人为噪音,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而采用现代化设备;垃圾运输要在白天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对受到噪声影响的居民给于一定的经济补偿。
④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来源主要有工程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弃渣大部分堆置在淀区内东侧紧邻千里堤处布置临时堆土区,一部分填放在梁三砖厂取土坑,待弃土完毕后,对弃土场顶面进行土地平整,然后归还给当地村委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外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⑤水土流失
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土方工程,取弃土过程中会造成植被破坏,产生水土流失,工程施工完成后,清除临时占地面层渣土及建筑垃圾等杂物,进行覆土整治,然后翻松复垦为耕地;千里堤堤边弃土场范围0.3-0.5m耕作层集中堆放,弃土分层堆放,弃土完毕后进行土地平整和整形后将耕作层运回均匀铺垫,顶面撒播苜蓿草籽熟化土地,提升地力,弃土场边坡采用灌草护坡防护,灌木选择紫穗槐,草种选择苜蓿;梁三砖厂取土坑弃土完毕后进行土地平整和整形,改造成耕地,撒播苜蓿草籽熟化土地,提升地力。
⑥地质环境影响
勘察揭露地层均为第四系全新统松散沉积物。土层岩性主要由粉质粘土、重粉质壤土、粉质砂壤土和粉砂组成,具有筑堤条件。
从工程地质角度来分析,整治区区域构造稳定性,具有筑堤条件,但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和地震地基土液化问题。
本项目将对沿千里堤分布的大坑进行回填,勘察区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弱腐蚀性,对钢结构具中等腐蚀,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⑦社会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占用部分民房、农用地、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管道、树木、机井、坟墓等,对周边村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将对占用房屋的住户进行安置,工程建设用地以租地形式逐年补偿(国有土地不予补偿安置),村组副业就近搬迁复建,已经停产或无必要复建的给予一次性补偿,对库区占压范围内需要拆除农业灌溉电力设施、管道进行一次性补偿,通讯设施进行复建。
⑧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包括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占地时需要清除部分树木、灌草或者农田植被、苇田等,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本项目施工完成后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复垦为耕地或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尽量减轻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
2、营运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不利环境影响为管理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运营后共有管理人员24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白洋淀环境造成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任丘市聚龙淀整治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合理,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调查对象的范围为项目附近的小唐头村、天门口村、西大坞三村、西大坞四村、七间房村、辛口子村、梁沟一村、梁沟二村、梁沟三村、梁沟四村、三塚村十一个村子的村委会及村民。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②是否同意项目的选址?
③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④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看法?
⑤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⑥对当地居民就业有何影响?
⑦项目是否对个人生活质量产生影响?
⑧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公众参与的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进行10个工作日信息公告,在公众充分知晓项目信息的前提下,采取以“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征求项目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公众意见。
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可依据下面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公众认为必要的补充信息。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任丘市水务局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水务局
邮编:062550
联系人:王宝海
电话:0317-2212719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十环环境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保定市北市区双彩小区23号北市区环保局三楼
邮编:071000
联系人:李小红
电话(传真):0312-5931798
邮箱:hebeishihuan@163.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示发布10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以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任丘市聚龙淀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任丘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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