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9号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0万m3/d)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海大学
二〇一三年八月
本简本内容由河海大学编制,并经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为《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0万m3/d)》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河海大学对简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与环评文件全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
1前言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0万m3/d)》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章节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2项目概况
2.1建设必要性
目前,浦口区桥北污水厂已建成一期工程,规模为10万m3/d。为了适应浦口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实现南京市政府提出的“沿江开发、跨江大发展”的战略目标,桥北污水厂扩建工程建设迫在眉睫,以跨江发展、浦口区开发建设为契机,全面规划、治理该地区的水污染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城市形象。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扩建规模为10万m3/d,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石头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同时须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海大学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对项目拟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有关该项目的资料,了解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现状及环境问题,预测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工艺及环境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2.2工程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0万m3/d)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桥北污水处理厂位于浦泗公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中心位置东经118°45′12″,北纬32°09′51″。本次二期扩建工程在现厂址一期工程以东预留区域内建设。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38054.8万元人民币。
占地面积:本项目总占地约3.30ha。
职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为94人,其中生产人员为68人,辅助生产人员15人,管理人员11人。
工作时数: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运行,年总运行时间为8760小时。
建设期:建设期12个月。
2.3项目建设内容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1)扩建10万m3/d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建成后,桥北污水处理厂的总规模将达到20万m3/d,其中回用10万m3/d回用,尾水主要作为河道的生态补水及华能南京电厂的冷却水补水,本次工程建设后不新增尾水排放量;(2)新建与20万m3/d污水处理配套的污泥高干脱水设施(包括一期工程);(3)新建与20万m3/d污水处理配套的厂区臭气处理设施(包括一期工程)。
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改良A/AO+MBR工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A/A/O池、MBR膜池、二沉池、中水回用泵房、污泥脱水机房等。另外,一期工程已建成进水闸和粗格栅间、集水池及提升泵房、生化池鼓风机房、紫外线消毒渠、尾水泵房和加药间等,二期工程仅 增加设备。污泥处理采用螺旋浓缩脱水机进行机械浓缩脱水,再通过压榨干化技术进行污泥高干(含水率<60%)脱水处理。除臭采用加盖收集生物-生态土壤法处理。本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3-1。
图2.3-1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敏感保护目标见图3.1-1和图3.1-2。
图3.1-1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图
图3.1-2 水环境保护目标图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监测
(1)环境空气
本项目评价区内环境空气中除PM10日均值超标外,其它指标SO2、NO2、和臭气浓度一次值和日均值均能满足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达标尾水排入石头河,最后进入长江。长江各监测断面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溶解氧和氨氮均能达到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但是总磷超标。经调查表明,该区域河流总磷超标与上游客水及城市生活污染(未收集的生活污水)有关。石头河水质各水质指标均能达到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除泵站旁,所有测点噪声监测值满足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所有测点均无超标现象,说明目前本项目拟建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的各项监测因子pH、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总硬度、溶解氧和磷酸盐等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要求,但氨氮、亚硝酸超标。
(5)底泥
污水处理厂下游河道断面底泥除Zn外其它监测因子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评价范围
以建设项目为中心5×5km2矩形区域范围。
(2)地表水评价范围
长江为八卦洲北汊洲头至洲尾江段,石头河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游1.5km至入江口河段。
(3)噪声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厂区及厂界外200m范围。
4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4.1污染物排放情况
4.1.1废气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为NH3、H2S等恶臭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泥储存间和废水预处理设施。
本项目从废水预处理区、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分别采用加盖收集,将恶臭气体抽送至生物-生态土壤除臭系统,经除臭后达标排放。
4.1.2废水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3/d,二期工程建成后,桥北污水处理厂的总规模将达到20万m3/d,其中回用10万m3/d回用,尾水主要作为河道的生态补水及华能南京电厂的冷却水补水,本次工程建设后不新增尾水排放量。
本项目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浓度COD:50mg/L,BOD5:10mg/L,SS:10mg/L,TN:15mg/L,NH4+-N:5mg/L,TP:0.5mg/L,达标尾水利用一期工程现状排污口,尾水排入石头河,最终汇入长江。
4.1.3噪声
污水处理厂主要噪声源为格栅装置、脱水机房、曝气装置及污水提升泵房等,主要设备拟采用进口设备。
4.1.4固废
污水处理厂内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格栅废渣、沉砂池沉砂、脱水后干污泥和厂内生活垃圾。污泥处理采用螺旋浓缩脱水机进行机械浓缩脱水,再通过压榨干化技术进行污泥高干脱水处理(泥饼含水率<60%)。泥饼运往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4.2评价标准
4.2.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1)质量标准
南京市属于“两控区”的酸雨控制区。根据《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所以环境空气质量应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
表4.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
|
取值时间
|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
标准来源
|
PM10
|
年平均
|
0.07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24小时平均
|
0.15
|
||
NH3
|
一次浓度
|
0.20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
H2S
|
一次浓度
|
0.01
|
⑵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4.2-2。
表4.2-2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
控制项目
|
单 位
|
二级标准限值
|
1
|
氨
|
mg/m3
|
1.5
|
2
|
硫化氢
|
mg/m3
|
0.06
|
3
|
臭气浓度
|
无量纲
|
20
|
4.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1)质量标准
根据苏政复[2003]29号文《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该区域涉及的水系中,长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石头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详见表4.2-3。
表4.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项目
|
Ⅱ类
|
Ⅳ类
|
标准来源
|
COD
|
≤15
|
≤3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
|
SS
|
≤25
|
≤60
|
|
高锰酸盐指数
|
≤4
|
≤10
|
|
NH4+-N
|
≤0.5
|
≤1.5
|
|
总磷
|
≤0.1
|
≤0.3
|
|
溶解氧
|
≥6
|
≥3
|
⑵排放标准
尾水排放按照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污水一级A排放标准执行。见表4.2-4。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服务范围内对于接入污水收集管网的现有及新增工业污染源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污水接管标准见表4.2-5。
表4.2-5 废水接管标准和排放标准(单位:mg/L)
项目名称
|
接管标准(mg/L)
|
尾水排放标准(mg/L)
|
COD
|
500
|
50
|
氨氮
|
35
|
5(8)
|
总磷
|
5
|
0.5
|
SS
|
250
|
10
|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4.2.3噪声评价标准
根据《南京市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桥北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噪声功能区为2类区,环境噪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4.2-6。施工期噪声评价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见表4.2-7。泵站均位于道路两侧35m以内,所以泵站两侧环境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表4.2-6 噪声评价标准
标准
|
昼间dB(A)
|
夜间dB(A)
|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
|
60
|
5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2类
|
60
|
50
|
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
|
70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4类
|
70
|
55
|
表4.2-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
主要噪声源
|
昼间dB (A)
|
夜间dB(A)
|
土石方
|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
75
|
55
|
打桩
|
各种打桩机
|
85
|
禁止施工
|
结构
|
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棒、电锯等
|
70
|
55
|
装修
|
吊车、升降机
|
65
|
55
|
4.2.4地下水水质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标准值见表4.3-8。
表4.2-8 地下水环境评价标准
项目
|
pH
|
CODMn
|
总硬度
|
硝酸盐
|
亚硝酸盐
|
氨氮
|
Ⅲ类
|
6.5~8.5
|
≤3.0
|
≤450
|
≤20
|
≤0.02
|
≤0.2
|
4.2.5底泥及土壤评价标准
底泥现状评价执行《农用污泥污染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限值见表4.2-9。
表4.-9 底泥现状质量评价标准
序号
|
pH
项目
|
GB15618—1995三级标准
|
pH
项目
|
GB4284—84
|
|
>6.5
|
<6.5
|
≥
|
|||
1
|
Pb≤
|
500
|
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
|
300
|
1000
|
2
|
Zn≤
|
500
|
锌及其化合物(以Zn计)
|
500
|
1000
|
3
|
Cu≤
|
400
|
铜及其化合物(以Cu计)
|
250
|
500
|
4
|
Cd≤
|
1.0
|
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
|
5
|
20
|
5
|
Hg≤
|
1.5
|
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
|
5
|
15
|
6
|
Cr≤
|
300
|
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
|
600
|
1000
|
7
|
As≤
|
30(水田),40(旱地)
|
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
|
75
|
75
|
8
|
Ni≤
|
200
|
镍及其化合物(以Ni计)
|
100
|
200
|
4.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本项目出水水质采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水环境敏感目标水质不会受明显影响,而事故排放情况下水质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2)环境空气:本项目排放的氨气、硫化氢在厂界处所造成的最大落地浓度远小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即在厂界可以达标。本项目污泥储存间及污水处理设施周边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由于该项目南侧红线与威尼斯水城(二期)的北侧红线相接,但威尼斯水城目前尚未向东扩建,现状为空地,建议在此200米地块范围内不审批建设住宅性质项目,以满足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声环境:拟建项目建成后,昼、夜间各点噪声新增值不大。本项目与现状本底叠加后,各监测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的要求,因此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4)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废水预处理设施的水池、固废临时堆存点的废水可能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废水预处理设施的所有水池、固废临时堆存点都采用防渗固化底面,能够有效的防止废水下渗。同时本项目将严格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遇到紧急情况采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设施故障造成废水外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在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拟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正确贯彻执行的情况下,对所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水质功能现状。在正常生产情况下,采取了以上防渗措施后,本项目对厂址周围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脱水泥饼含水率为60%,桥北污水处理厂污泥运往南京秦源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本项目固废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处置后,固废实现零排放,无二次污染。
4.4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源头控制,建议进一步加强对进入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染源的管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废水应达到接管标准;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定期维护设备,采用双电源供电,尽可能避免污水厂的事故排放。
本工程除臭系统推荐使用生物土壤除臭工艺,利用土壤中生存的微生物在臭气通过土壤时将其成分氧化分解。总平面布置将生产区和生产管理区分开,减少臭味对管理区的影响;进行臭气的收集处理,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减小厂区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产生的污泥和垃圾及时外运处置。
厂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泥饼、垃圾等及时清运,脱水泥饼,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远期根据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进步,选用先进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真正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
本项目采用选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4.5环境风险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应急预案
本项目最大可信度事故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水处理厂发生事故原因较多,设计、设备、管理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转不正常。但一般发生污水直排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且容易处理和恢复。经预测,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石头河水质及水敏感目标影响较大,各断面超标严重,因此应避免事故排放。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是安全正常运行的前提,必须认真落实。
4.6社会经济损益分析
桥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1)扩建10万m3/d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建成后,桥北污水处理厂的总规模将达到20万m3/d,其中回用10万m3/d回用,尾水主要作为河道的生态补水及华能南京电厂的冷却水补水,本次工程建设后不新增尾水排放量。
通过以上对本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可知,在落实本评价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实现了尾水的资源化利用,增量(污水处理量由10万m3/d增加到20万m3/d)不增污(达标尾水排放量仍为10万m3/d,回用10万m3/d)。可见,本项目的建设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4.7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4.7.1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应按省、市环保局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根据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企业的环保监督、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必须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应制定全公司的环境方针、环境管理手册及一系列作业指导书以促进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重要环境因素识别、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将全公司环境污染的影响逐年降低。
4.7.2环境监测计划
桥北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控主要目的是为了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监测,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主要包括废水、恶臭、噪声、固废监测。
5公众参与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员工等,公众参与的形式包括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区域相关产业政策,本次二期扩建工程在现厂址一期工程以东预留区域内建设,厂址选择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7联系方式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如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以下单位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联系电话:025-84402675
电子邮件:15005170296@163.com
评价单位:河海大学
联 系 人:操老师,联系电话:025-83786701
电子邮件:hhu_sz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