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中国环保水务行业发展趋势及投资规模分析
水务行业是指生产和提供水务产品及服务主体的集合,也包括一部分相应的衍生行业,例如再生水的生产与利用、污水处理后所产生污泥的处理。由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组成的水务系统向用户提供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务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目前已基本形成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务市场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水工程技术水平提升,供水管网分布日益科学合理、供水能力大幅增强,水务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加深,水务投资和经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
水务服务是公共服务的核心内容,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水务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水务行业呈现服务产业化、运行市场化、产权多元化、管理集约化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水务行业的资本运营仍在探索和实践中,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各地水务企业应根据企业本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务投资现状,借鉴水务行业内资本运营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利用各种资本,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全球水务产业发展分析
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通过大力推行城市水务产业的市场化,水务企业或公有为主、或公私互补,产业链不断延伸,在供排水技术、节水技术、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水务企业发展水平较高。目前国际上3大水务巨头分别是威立雅、苏伊士和泰晤士,它们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以强大的运营管理能力逐渐形成国际性的水务集团服务于全球。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从19世纪开始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已达70%以上,进入了后城市化发展阶段,大部分地区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已经放缓,城市朝着“低速高水平城市化”的方向健康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经济引入时间较早,认可度比较高,水务行业市场化程度也比较高,水务企业发展比较成熟,并逐步走向国际化。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水务体制情况及经营模式,可以看出,虽然它们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私有制,但是在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却并不都是私有化。无论是哪种模式,它都是各国在自己国家不同发展阶段,根据各国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诸多因素,适应形势需要而采取的适合本国国情的模式。它们看重的不是私有化,而是市场化,即如何增加竞争,提升效率和服务。如果仅仅转变了企业的属性,竞争度没有提高,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二、中国水务产业市场发展分析
相关报告:智研咨询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水务市场分析预测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规模以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数量总计1346家,截至2015年,全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1491家。2015年,我国水务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达9807.78亿元;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销售收入1756.42亿元,同比增长了7.23%;销售毛利率为25.04%;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11%;销售利润率为5.94%;总资产利润率为1.06%;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共计实现销售收入为1323.39亿元,同比增长8.26%。
三、中国水务产业投资规模分析
2014年,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到3136.43亿元,同比增长16.49%;2015年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到3536.94亿元。
2011-2015年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四、中国水务产业市场前景预测
“十三五”期间将是水处理高峰期,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一年,最严格环保法的推出将使得执法不严的现象得到纠偏。此外,2015年是“水十条”落地并全面执行的第一年,行业发展进入加速期,水治理行业景气度进入高峰期。预计到2021年,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销售收入将超过3000亿元。
2016-2021年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销售收入
五、水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1、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有较大改善空间
经过加工处理的水在管网传输过程中往往会发生漏损,在中国这一指标平均为20%左右,在发达国家可以降低到8%以内。漏损意味着大量宝贵的水资源的浪费,尤其在中国整体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无异于巨大损失。因此,通过降低供水过程中的漏损率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要求紧迫,城市供水管网在建设与升级改造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2、资本多元化和运营市场化是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水务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就是资本来源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3、水价上涨仍有空间
近期全国各地水价上调,使得水价改革预期渐热。2002年到2009年间,中国的36个重点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水的自来水价格年均增长率为4.69%、污水处理费年均增长率为11.9%。从国外一些城市供水运营较成功的经验看,居民家庭水费应与电费开支相当,居民用水的需求价格曲线在水费支出占个人收入4%左右达到均衡。而中国目前城区家庭水费、电费开支悬殊(电费几倍于水费),水消费仅占个人收入的1.2%。建设部在《城乡缺水问题研究》中指出,为促进公众节约用水,水费收入比达到2.5%-3%为宜。
因此,水价拥有较大的上涨空间。无论从中国水资源的稀缺状况还是从推进水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的合理利润要求,以及和国际水价水平进行比较来看,中国目前水价仍有较大上涨空间。
4、价格制定模式有望转变
水务行业作为市政公用行业,长期以来一直是实行政府定价制度。近年来水务行业市场化进程发展迅速,水价制定市场化也是业内专业人士的共同预期。清华大学中国水业政策研究中心认为,未来的水价定价政策体系将使水价定价基础从传统认识中以资产确定收益转变为按照服务确定收益。
5、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统筹区域供水
传统的供水模式通常是一个城市设一个自来水公司。这种模式在解决城市居民的供水需求、保障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在80年代以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水厂数量众多,分散经营,各水厂技术力量薄弱,资金有限,无法发挥规模效应。在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缺少统一规划,取水口与废水排放口犬牙交错。因此,镇、村水厂无论在解决水质和满足水量需求方面,都存在着其本身无法克服的困难。
加大城市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发展城乡统筹的区域供水,扩大城镇供水的服务范围是保证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之一,符合中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建设部近来大力推行以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区域供水,充分发挥政府协调指导作用,同时运用市场配臵手段,打破行政区划束缚,统筹安排,推进空间资源整合和区域基础设施的集约利用。
6、水务行业的信息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国的水务行业信息化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住建部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研究推广应用信息化关键技术,推进GIS、GPS和RS集成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北京市在20世纪80年代及以前,分别建立了分析管理系统或决策支持系统,尤其是水务局成立后,建立了北京水务的数据中心和指挥中心,信息链路逐步理顺,数据共享开始推进。上海市提出了数字水务的理念,依托上海信息产业优势,顺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以水务发展需求为导向、应用为核心,建设了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防汛自动预报决策支持系统和防汛信息服务网、水文和供排水数据采集、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系统。深圳市围绕实现水务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先后完成了多个水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建设。
因此,通过水务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务行业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发推广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促进水务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已经成为水务行业的必然趋势。
2016中国水务行业市场现状及趋势研究分析
2015年,我国水务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达9807.78亿元;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销售收入1756.42亿元,同比增长了7.23%,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共计实现销售收入为1323.39亿元,同比增长8.26%。
一、水务产业相关概述
水务行业是指生产和提供水务产品及服务主体的集合,也包括一部分相应的衍生行业,例如再生水的生产与利用、污水处理后所产生污泥的处理。由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组成的水务系统向用户提供自来水供应和污水处理服务。
水务服务是公共服务的核心内容,是实现水务服务现代化的核心主体。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先导基础产业,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水务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水务行业呈现服务产业化、运行市场化、产权多元化、管理集约化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水务行业的资本运营仍在探索和实践中,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各地水务企业应根据企业本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水务投资现状,借鉴水务行业内资本运营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利用各种资本,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全球水务产业发展分析
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通过大力推行城市水务产业的市场化,水务企业或公有为主、或公私互补,产业链不断延伸,在供排水技术、节水技术、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水务企业发展水平较高。目前国际上3大水务巨头分别是威立雅、苏伊士和泰晤士,它们凭借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手段,以强大的运营管理能力逐渐形成国际性的水务集团服务于全球。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从19世纪开始进入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已达70%以上,进入了后城市化发展阶段,大部分地区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已经放缓,城市朝着“低速高水平城市化”的方向健康发展。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经济引入时间较早,认可度比较高,水务行业市场化程度也比较高,水务企业发展比较成熟,并逐步走向国际化。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水务体制情况及经营模式,可以看出,虽然它们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私有制,但是在市政公用设施领域,却并不都是私有化。无论是哪种模式,它都是各国在自己国家不同发展阶段,根据各国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诸多因素,适应形势需要而采取的适合本国国情的模式。它们看重的不是私有化,而是市场化,即如何增加竞争,提升效率和服务。如果仅仅转变了企业的属性,竞争度没有提高,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三、中国水务产业市场发展分析
截至2014年底,我国规模以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数量总计1346家,截至2015年,全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达1491家。2015年,我国水务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资产总额达9807.78亿元;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销售收入1756.42亿元,同比增长了7.23%;销售毛利率为25.04%;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11%;销售利润率为5.94%;总资产利润率为1.06%;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共计实现销售收入为1323.39亿元,同比增长8.26%。
四、中国水务产业投资规模分析
2014年,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到3136.43亿元,同比增长16.49%;2015年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到3536.94亿元。
五、中国水务产业竞争企业分析
六、中国水务产业市场前景
“十三五”期间将是水处理高峰期,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一年,最严格环保法的推出将使得执法不严的现象得到纠偏。此外,2015年是“水十条”落地并全面执行的第一年,行业发展进入加速期,水治理行业景气度进入高峰期。预计到2021年,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行业销售收入将超过3000亿元。
中国环保水行业发展现状和市场潜力分析2016
在国内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环境问题的大前提下,环保行业的发展前景毋庸置疑,我们对于未来环保行业中污水处理业务有以下几点判断: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升级改造从“十五”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污水治理市场经历了迅速的发展。2000年至2014年,城市污水处理率由34.3%上升到了90.2%,未来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提高,城市污水厂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将释放巨大的市场空间。截至2014年8月,住建部实时管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有3,900座,日处理能力1.55亿立方米。其中,一级A污水厂约860座,日处理能力2,925万立方米。一级A污水厂的数量占比约22%,这意味着全国约有八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标准低于一级A标准。
2、工业废水零排放与城市污水处理相比,我国工业废水处理比例仍然偏低,未来处理比例具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我国工业废水产出量大、覆盖面广、种类繁多,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单是化工废水处理市场,未来每年将达到约2,000亿元,是城市污水的近三倍。
3、与城镇污水市场相比,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存在巨大的缺口,未来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市场规模巨大。但相比于成熟的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农村水环境治理面临设施及管网投资建设成本高、运行费用无保障、点源分散、管理难度大且缺乏专业的运营管理人员、群众环保意识弱等问题,因此未来能结合农村污水处理的现状和问题,在技术模式、商业模式方面创新的环保企业将抢占先机。
4、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近年来,我国北京、上海等多座城市频繁出现城市内涝现象,“城市看海”现象的频发,显现出我国的公共设施基础建设还存在不完善之处。为缓解城市内涝及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自2010年起,国务院、住建部、水利部及财政部等通过顶层设计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海绵城市建设,最近两年不断出台政策法规,于2015年4月发布了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名单。因此以海绵城市为切入点,推进我国绿色化进程,未来发展前景相当可期。
5、环保行业并购愈演愈烈在政策刺激下,环保企业纷纷开启“争抢”模式,并购重组已经成为环保产业发展的催化剂。过去一年部分国有非环保企业纷纷加入进来,行业内企业也相继发起并购基金设立,积极加快海外并购。据统计,
2015年以来已有61家公司披露涉及环保领域的并购重组事件,并购交易总价值超562亿元。行业竞争格局正悄然变化,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基于以上判断,当前我国水环境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公司所处行业仍处于发展黄金时期,大趋势条件下,市场竞争格局以及行业趋势也会发生变化,公司已经感受到危机和压力,对公司团队也是严峻的考验,为此,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从战略上已经达成一致,未来五年,公司的主业主要围绕致力于水环境综合服务商展开——服务城镇客户的城市水环境综合商、服务工业企业客户的工业废水零排放服务商以及服务村镇客户的村镇环境治理服务商,三大板块业务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并实现协同对接。因此2015年无论是技术储备、收购兼并还是内部事业部建设均是围绕上述战略目标展开布局。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并围绕这一目标在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安全保障机制、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十三五”,环境管理将从污染物总量控制单一目标向环境改善与总量控制双重目标转变,这既体现了国家持续强化污染治理、加快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将为环保行业发展带来更广阔的空间。2016年两会中央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将其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十三五”期间,环保行业有望在政策的持续加码扶植下,延续高景气度。同时,环保行业在发展速度上,则将取决于政策、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监管执法、PPP等创新模式的整体推进力度。
“十三五”将加快改善生态环境
“十三五”规划中,环保地位空前提升,带来投资需求大幅增长。环保\绿色\美丽中国被纳入“十三五”6个重要目标任务、5大发展理念和2016年8大重点工作之中,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中环保占到16个,环保在“十三五”期间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水十条”、“大气十条”的细化落实及“土十条”的预期出台,“十三五”期间环保领域投资将大幅增长。
环保重要度空前提升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上中下卷)》中显示:2014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9576亿元,同比增长6%,“十二五”期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有望达到5万亿元。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十三五”全社会环保投资将达到17万亿元,是“十二五”的3倍以上;环保产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重要支柱。其中,部分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自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呈增长趋势,2015年1-11月中央财政节能环保支出达到3,692亿元,同比增加35%。
一、黑臭水体形势严峻,加大整治势在必行
根据住建部和环保部联合公布的第一轮全国黑臭水体摸底排查结果,截至2016年2月16日,在全国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超过七成的城市排查出黑臭水体,已认定的黑臭水体总数1,861个。在排查上报的全部黑臭水体中,河流数量占比最高,达85.7%;而重度污染水体数量占比则达到33.5%。从黑臭水体地域分布情况看,经济发达且水系更多的中东部地区的黑臭水体数量占比较大,中南区域和华东区域合计占比达71.0%。分省份看,广东、安徽数量均超过200条,合计占总数的近1/4;另外,江苏、河南、山东、湖南、湖北5省数量均在100条以上,合计占比约1/3。
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的黑臭水体治理总体目标。同时,明确由住建部牵头,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共同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5年9月,《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开始广泛征求意见。此外,财政部和环保部,已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列为PPP模式推广运用重点领域之一以及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将在创新模式和资金方面倾斜支持。2016年3月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则再次强调重拳治理水污染,作为水污染防治薄弱环节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有望获政策持续加码而加快推进。
政策逐步加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我国目前共有城市市辖区数926个,假设平均每个市辖区内的黑臭河流数量为10条,平均每条河道长2公里,每公里整治费用2,000万元(包括控源截污、污水厂建设、清淤疏浚、引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投入),以此粗略估算,“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按市辖区计)黑臭水体治理市场规模约3,700亿元。按照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目标,估算这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投资需求将达约1,150亿元,并预计将于今明两年内集中释放出来。此外,从资金投入来源方面,预计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将成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投入资金筹措的重要方式。
二、污水厂提标改造:市场或加速爆发,膜技术迎来机遇
根据“水十条”对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2016年两会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6年要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政府在推动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方面的力度空前。而在2015年11月,环保部便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启动意见征求程序,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实施准备条件。新修订标准要求,敏感地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一级A标准,即2017年底前需完成提标改造。
新修订标准将大大收严污染物排放要求
住建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02座,日处理污水能力1.61亿立方米;其中,完成提标改造比例约30%,即70%的污水处理厂、约1.13亿立方/日达不到一级A排放标准,需要提标。暂不考虑新修订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假设以一级A作为统一改造标准,单位造价按750元/立方米估计,初步匡算剩余污水厂全部完成改造的投资需求约845亿元,市场潜力十分巨大。同时,假设待改造污水厂处理能力中,敏感地区的占比为50%,对应提标改造市场规模为423亿,按提标时限要求,该部分市场需求将于2016、2017两年释放,若考虑改造工期,订单或将于2016年内集中爆发。
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市场规模预测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膜法水处理(MBR、CMF、SMF等)技术成熟度较高,具备出水水质好且效果稳定、占地省、自动化程度高等突出优点,市场认可度也在不断提升。以膜生物反应器MBR为代表,近几年膜技术的应用加快并且在城市污水处理中的渗透率持续增加,2010-2013年,我国MBR污水处理能力从110万吨/日增至233万吨/日,达到翻番增长;同时,在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中的比重也由不足1%迅速增长至约1.6%。
MBR市场容量快速增长且在城市污水处理中的占有率持续提升
据报道,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高至地表水IV类标准,采用膜技术仅需增加吨水成本0.1元左右,一级A排放标准情况下,膜技术与传统三级处理在运行成本上的差距也缩小。因此,随着新修订标准落地,一级A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强制执行,膜技术有望成为市场的优先选择,迎来发展良机。
三、土壤修复:“土十条”渐行渐近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形势严峻。20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16.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无机污染物中,以五毒重金属(镉、汞、砷、铅、铬)以及铜、锌、镍等为主,其中镉污染最为严重,点位超标率达7.0%。在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中,耕地土壤受污染比例最高,点位超标率达19.4%。总体而言,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
与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相对应,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在政策、技术、法律及标准体系等方面均较为薄弱;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以持续引导投入,土壤治理行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土壤治理以试点示范项目为主,投入则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出资。“十二五”期间,我国用于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仅约300亿元,与土壤防治所需的万亿级别投入相比,资金缺口巨大,资金瓶颈制约着土壤治理行业的突破性发展。
我国土壤修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市场规模较小
据报道,在资金筹措方面,“土十条”相关编制单位建议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治理。如加上中央财政、社会资金投入,每年土壤防治投入可在1,500~2,000亿元;预计到2020年可筹措到1.1~1.4万亿元资金。若土地出让收益建议最终被采纳,资金落实将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土壤污染防治所面临的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并将对土壤修复治理市场的加速发展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我国潜在修复市场空间巨大,根据环保部运用国际通行模型所作的预测,我国土壤修复市场带动的投资规模将超过5.7万亿。预计随着“土十条”政策出台和推进,土壤修复市场发展将迎来拐点并持续加速。参考美国土壤修复产业发展历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假设“十三五”期间,我国GDP名义增速年复合增长率保持8%,土壤修复投资占GDP的比重各年分别为0.05%、0.08%、0.12%、0.18%和0.25%,测算未来5年,我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将达到6,257亿元,其中2016年的规模为371亿元。
“十三五”期间我国土壤修复市场规模预测
我国环保行业产值从2012年的3万亿增长到2014年的3.98万亿,年复合增长率为15.2%。201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我国节能环保行业产值年均增速应在15%以上,因此预计2017年能超过6万亿。加上近年来不断颁发的环保政策的助推,未来我国环保行业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015年5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就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生态建设包括环保和园林建设,即一方面加大环保投入,对现有环境进行生态修复;另一方面,通过园林绿化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1、环保
2014年我国化工污水排放量在400亿吨以上,按照2.5元每方的投入,市场规模高达1000亿。《2015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将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和方向明确,国家将重点进行扶持。
我国环保行业产值从2012年的3万亿增长到2014年的3.98万亿,年复合增长率为15.2%。201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我国节能环保行业产值年均增速应在15%以上,因此预计2017年能超过6万亿。欧洲、美国、日本等国环保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一般介于2.5%—3.0%,而我国2010年环保产业投资占GDP比重只有1.5%,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保行业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上中下卷)》中指出:2014年环保行业营业收入约3.98万亿元,;国家规划要求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年均增长率约30%,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约15%。另外,根据环保部等三部委的联合调查,2011年,全国环保行业从业单位23,820个,从业人员319.5万人,年营业收入30,752.5亿元,年营业利润2,777.2亿元,与2000年相比,除从业人员数量基本持平外,其它三项指标则分别增长了0.31倍,17.2倍和15.7倍,产业总体规模显著扩大。
2、园林绿化建设
城市绿地面积快速扩张,园林建设投资持续高增长,城市绿化据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我国城市绿地面积从2006年的132.12万公顷增长到2013年的242.72万公顷,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08%,但后期增速放缓;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06年的8.30平方米增长到2013年的12.64平方米,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19%。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资额从2006年的429.01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234.8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59%,虽然地产园林行业增速放缓,但由于城镇化的持续推进,市政园林依然能保持稳健增长。综合估计未来3年的增长率为15%,预计2017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资额会达到3909亿元。
截至2010年6月,我国园林企业数量已达16,000余家。根据《中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2011—2012年度》,参加调查的98家企业2011年营业收入总额为381.57亿元。其中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有23家,该23家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占上述98家企业总营业收入的2.56%。由此可见,我国园林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在全国园林绿化市场上尚未出现处于主导地位的企业,属于开发潜力巨大的蓝海市场。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中国环保产业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前景分析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环保产业是一个跨产业、跨领域、跨地域,与其他经济部门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综合性新兴产业。因此,有专家提出应列为继“知识产业”之后的“第五产业”。
环保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结构中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自然保护开发等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环保机械设备制造、自然保护开发经营、环境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服务等方面。
近四年来,受国家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多个循环经济领域示范试点创建实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海绵城市等)、社会公众节能环保意识提高等多因素推动,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增长,总产值从2012年的29908.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5531.7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6.4%。细分领域中,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增速迅猛,年增长率均超过了20%;受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影响,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增速略有回落,产值规模被节能产业反超。
2000-2015年中国环保行业产值情况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4-2015年中国污染物减排状况
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果
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氨氮排放总量238.5万吨,同比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4.4万吨,同比下降3.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万吨,同比下降6.7%,四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氨氮接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超过序时进度。
“十二五”以来,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全国脱硫、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由2010年的82.6%、12.7%提升至96%、87%;完成煤电超低排放改造8400万千瓦,约占全国煤电装机1/10,正在进行改造的超过8100万千瓦,电厂煤耗达世界先进水平;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前完成,酸雨面积已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
2014-2015年污水处理行业分析
供给能力分析
2014年,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443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71亿立方米/日,平均日处理水量1.35亿立方米。2013年,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413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61亿立方米/日,平均日处理水量1.26亿立方米。2012年,全国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共3836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49亿立方米/日,平均日处理水量1.16亿立方米。
污泥处理能力概况
目前我国污泥处置行业分散,单个企业的处置规模比较小,专业从事污泥处置的企业数量较少,最大的企业是无锡国联环保,处置规模在1100吨/日左右,约占总污泥量的1%,处理方式主要是干化焚烧。因此,在污泥市场爆发过程中,将迎来一次跑马圈地的运动,技术储备多、资本实力强、示范项目好的企业将有机会夺得大量的项目。
初步估算,2015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理规模达到797万吨/年(干泥),相对2010年增加185.66%。从区域来看,广东、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湖南、山东、北京等地区新建规模较大,是未来几年污泥项目招标的重点省份和城市。
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假设2015年市政污水量达到500亿吨,污泥(80%含水量)占比0.08%,污泥约4000万吨,日处理量为11万吨/日;假设吨投资30万元/吨,总投资额约330亿元。从运营角度来看,焚烧的运营成本在200-300元/吨之间,则全部焚烧的运营收入在80-120亿元之间。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没有足够满足相关标准的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也没有干化焚烧等污泥处理处置工业和专业处理机构,巨量污泥去向不明,带来的环境风险不言而喻。与污水处理率的快速提升相比,我国污泥处置问题却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2014-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处理行业分析
我国大气治污企业经营状况
根据领域层面来区分,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分为脱硫、脱硝、除尘三大领域。近几年随着汽车使用量的急剧上升,汽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越来越受到重视,尾气防治也逐渐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大气污染治理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是脱硫、除尘、脱硝、尾气污染治理领域的设备和原料产业,下游主要是相关领域的主要运营产业。
“十一五”规划期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发展脱硫领域,电力脱硫设备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得到发展,市场达到一定程度的饱和状态,未来脱硫领域的重心主要是对现有的火电脱硫机组进行改造或重建火电机组,“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有望成为该领域的主要发展模式。“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的重心转向脱硝领域,脱硝设备及其运营产业将迎来发展的高峰期。
大气污染治理产业链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步入较快的发展轨道
大气污染危害着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公众对空气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我国的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这使得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大气污染治理产品持续增长,国家产业政策重视大气污染治理产业的发展,鼓励相关企业生产大气污染治理高技术产品。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密切关注大气污染治理市场的发展,投资项目也在逐渐增多,一些环保企业在不断壮大发展,大气污染治理产业也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主要有几下两点:
1、市场对BOT等全寿命周期服务模式认知度不够
目前烟气脱硫、脱硝行业的发展正在向全寿命周期服务模式演进。这种变化不仅是国际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也是我国脱硫行业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加行业利润空间的发展内在要求。由于我国接触以EPC+C、BOT、EMC等代表的全寿命周期服务模式较晚,这些模式在我国的市场认知度还不够,因此部分地影响了该种模式在国内的快速发展。
2、环保产业的政策依赖性太强
环境保护具有投入较大、社会效益往往大于经济效益的特性,决定了环保产业的发展对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尽管国家采取了对污染企业收取排污费和生态环境管理费、对利用“三废”企业提供各种财税优惠政策、对新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但由于一些地方采取以罚代治和一些企业对环保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环保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环保设施的需求。因此,环保市场的发展速度与国家制定的环保标准以及政策执行的力度密切相关。
“十一五”期间,由于国家政策对脱硫领域的导向作用,众多企业一拥而上,大批投入脱硫领域,一些没有达到产业准入条件的企业也盲目进行该领域的拓展,影响了产业的秩序,不利于大气污染治理产业的规划化和科学化发展。
近些年大气污染治理产业规模的扩大主要还是靠一些大型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潜力没有被充分激发,致使产品的供应能力和市场反应能力受到限制,国内大气污染治理产业的规模相比发达国家水平还是明显偏低。大气污染治理产业集群效应依然未得到足够的发挥,高技术产品仍较有限,在国际上的产业竞争力不够强,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产品仍较少。
例如,目前国内只有聚光科技、天瑞仪器、雪迪龙等有限的几家公司涉及到PMZ2.5检测设备的生产,该设备的市场份额主要还是由掌握先进技术的美国TFS,Metone、法国苏式环境等企业占据。总体而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产业的人才资源储备不足,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较为缓慢。
大气污染治理业未来竞争格局和特点
由于长期以来大气污染治理标准法规体系不健全,废气治理的重点主要放在了除尘和脱硫脱硝工作上,因而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总体进展缓慢。整体而言,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竞争主体数量有限且水平参差不齐,集中度特别分散,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
大气污染具有种类繁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术复杂等特点,而单个的治理工程规模小、产值低。目前国内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相对不够成熟,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多数规模较小,尚无领军企业。
大气污染治理需求与工业企业及地方政府对环保重视程度息息相关。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下游客户即石化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的分布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在经济发达的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区域分布较多,在西部区域分布较少。
目前空气污染已经成为普遍问题,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工业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空气污染往往较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严重,如华北地区的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因此,在上述经济较发达、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大气污染治理需求显得更加紧迫,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大气污染治理市场进入及竞争对手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大气污染状况也日益加剧,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大气污染状况开始好转,但是我国污染状况仍比较严重。目前我国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氮氧化物(硝)。
(1)火电脱硫行业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我国发电行业大部分资源集中在国有大中型电力企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电投)等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五大发电集团装机容量就占到了全国总装机容量的44.9%。
五大发电集团目前有四家自身拥有脱硫工程公司,分别是国电的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电投的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华电的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唐的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五大电力集团背景的脱硫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无五大电力集团背景尤其是民营脱硫公司,主要依靠灵活的机制、积极的服务意识、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相对较低的成本和报价,与五大电力集团所属的脱硫公司竞争。
火电脱硫工程总承包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额往往达到亿元左右,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关键行业对相应工程承包方的实力和资质往往有着非常苛刻的要求。这就决定了能够承揽到业务的工程公司在技术水平、资本实力、拥有资质等方面都要达到较高的标准。这种情况决定了行业里小型公司通常无法立足,行业集中度比较高。尽管火电脱硫行业在爆发增长期曾有200余家脱硫企业参与竞争,但经过行业洗牌之后,目前企业数量已经下降为几十家。
(2)钢铁烧结脱硫行业
钢铁烧结脱硫市场目前正处于初步发展期。从竞争格局看,尚处于群雄逐鹿的初步发展阶段,以永清环保为代表的一些行业布局早、技术水平高的企业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业绩,但是总体来看,由于市场刚刚进入初步发展期,行业尚未形成具有显著垄断优势的龙头企业。
(3)有色脱硫行业
有色脱硫行业尚处于萌芽期,市场目前还没有正式启动。有色行业脱硫市场没有启动的根本原因是,有色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污染轻于火电和钢铁行业,按照国家环保政策从高污染行业向中低污染行业扩展的规律,当前脱硫政策重点仍是二氧化硫污染较为严重的火电、钢铁行业。另外,有色行业生产工艺复杂,排放点比较分散,排放浓度比较高、波动比较大,给脱硫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业内绝大多数脱硫公司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实施的脱硫项目很难达到预期目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发展缓慢。
2014-2015年土壤修复行业分析
行业盈利模式探析
从企业参与土壤修复项目的操作模式来看,目前主要有三种:
(1)EPC模式,即工程总承包模式。地方政府或者污染企业将整个项目承包给治理企业,由治理企业提供从前期调查评估到后期修复工程实施的整体服务。
(2)BOT模式,即建设—运营—转让模式。政府将一个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分成几个标的,针对各个标的展开招标,中标企业成立项目公司,并以此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并实施项目。项目修复完成后,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经营管理项目,从而获得营业收入。待特许经营期结束,将项目转让给政府。
(3)土壤修复PPP创新模式:“岳塘模式”:集团与政府签订PPP或者土地开发协议,上市公司从集团公司手中获取工程项目。
“岳塘模式”:2014年1月,永清集团与湘潭市岳塘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湘潭竹埠港生态治理投资公司,计划在3至5年内投入95亿元,实现对竹埠港的重金属污染治理与生态开发。土壤修复完成后,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转为第三产业开发,参与各方将从治理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回报。合同环境服务模式下,由于前期垫资做工程加大了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永清环保通过定增融资16亿元,极大地支撑了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业务的开展。以“土壤修复+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岳塘模式”,消除了因污染企业破产关停导致责任主体缺失、治理资金缺乏等难题,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调动企业在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积极性。
与三种不用的土壤修复项目分配方式相比,分别对应着三种不同的盈利模式。BOT项目模式的优势在于解决了资金的来源难题,便于项目融资,土壤修复成本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分摊;劣势在于项目运行经营时间较长,对土壤修复企业的风险控制额融资能力提出高要求。
EPC模式优势在于项目运营周期较短,风险小,企业一次性获得收益;劣势在于项目外包后,修复成本由政府承担,同时资金数额受到限制。“岳塘模式”优势在于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调动了企业在资金投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积极性,解决了土壤污染治理投入大而少有产出的难题,但是对治理企业规模有一定要求。
2014-2015年环保服务业分析
我国环境技术贸易机制发展分析
由于环境问题已具有全球性(如全球变暖、物种灭绝等),技术解决环境问题的潜力也具有国际性(从根本上说,科学和技术已经国际化)。因此,要实现国际环境技术合作,人类必须付出共同的努力。在国际性和技术推广中,问题的真正关键是确保这些技术能到达需要这些技术的人手中,克服诸如缺乏情报信息及某些情况下无力支付商业性先进技术问题。
在一个开放的经济中,落后经济可以采用适用的、更先进的外国技术来创新。由发达国家组织的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计划有助于培育创新,特别是推广采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商业交往过程中,技术和思想很自然地扩散,并通过贸易来交换信息,这被经济学家们称为“文化扩散过程”。
正是由于这一过程--环境技术贸易(ETT)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极大地影响力环境技术的转化和扩散。因此,建立全球环境技术市场,通过有效的环境技术转让机制实现全球环境技术共享(这依赖于环境技术的有效转移和传播),特别是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加容易地获得环境技术,已经成为各国所共同面临的课题。
一、环境技术贸易的国际背景
1987年《关于耗竭臭氧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建立了一个程序--数量有限的签字国可以召开专家组会议,以对新的科学知识做出反应。许多国家同意一起行动,以解决全球环境危害,这为环境技术国际合作提出了一个有力的先例。签字国也在世界银行(WB)、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创造一种机制,以转让先进国家的资金和技术,帮助不发达国家执行该协定。
协定第十条即“技术援助”特别规定:有关技术援助方面的工作计划“应特别注意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情况”。但是,与实际需要相比,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的投入是很少的。1990年6月在伦敦举行的《议定书》第二次缔约国与包括中、印等观察员代表团充分协商后,终于通过了修下正案。以法律条文形式建立了保护臭氧层的国际资金机制,为发展中国家缔约国履行议定书的义务提供援助。
该修正案还规定,发达国家应当配合资金机制,采取一切可行步骤确保以'公平和最优惠的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迅速转让现有最佳的、无害环境的替代品和有关技术。
1992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FCCC)提出了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的限控义务,允许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本着成本有效的原则通过所谓“JI”(共同实施)活动,帮助实现发达国家温室气体限控义务。从此,“JI”的推行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关注,“JI”名义下的项目越来越多,尤其是1993年3月德国柏林召开的FCCC第一次缔约国大会上(COPI)将“JI”转称为“AIJ”(共同执行活动),并将1995~2000年确定为“AIJ”实验阶段。
“AIJ”项目虽然呈现出区域型推动的特点,并进展迅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发达国家及其能源企业主要是关注的是通过“AIJ”的推行获得国家温室气体减排信用:发展中国家则希望通过参与“AIJ”获得资金和技术。
《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边环境条约(MEAS)同样也规定发达国家应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环境保护技术。但GATT(关贸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却空前严格。不少发展中国家担心它将阻碍这种技术转让:美国等发达国家则认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恰恰是这种技术转让的必要前提。迄今为步的事实已证明,多边环境条约规定的这种技术转让并未大量发生。发达国家甚至力图用“技术合作”一词来取代“技术转让”的主张。
二、我国环境技术贸易的现状及特征
目前,我国环境技术贸易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环境技术出口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环境技术贸易更多地以引进环保设备为主,环境技术的引进也是很有限的,而且,在进行中还表现出我国经济转型期的一些特有的特点及问题。
①环境技术贸易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过多的计划经济的办法使得环境技术贸易更多地表现为政府行为,相关企业处于较为被动和从属的地位。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直接的结果是存在大量的重复引进,引进后不注意消化吸收,耗费了大量的外汇,效果却不理想。单纯的引进环境技术和设备的项目还是很有限的,由于建设项目涉及环保要求而利用外资引进环境技术方面相比较而言则做得较好。
②环境技术贸易政策不够完善。环境技术贸易需要宏观决策体系和政策支持系统。一方面,由于环境保护和环境技术自身的特点(投资大、成本高、无直接经济效益),促进企业不去选择市场、选择技术,而是被动地等待国家计划和国家投资;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没有一个畅通的渠道接触世界环保产业市场,因而不能有效地了解世界环保技术的发展水平,无法进行充分的比较。因而国家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规范环境技术的贸易与合作。
③环境技术贸易需要符合国家的实际国情。技术不能代替市场,“铱星事件”警示,仅凭技术的优势并不能保证市场的胜利。在具体的环境技术选择上,中国企业尤其需要那些低成本而且实用、易于消化吸收的技术。资金问题是阻碍我国环境技术引进的主要原因,同时,运转成本必须加以考虑。
因此,要“争取国际社会以优惠的或非商业性的条件向中国提供清洁生产技术和其他有利于环境技术;同时向国际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传播中国的先进适用技术与经验”。鼓励中国企业在争取引进更先进的环境技术的同时,积极推动绿色技术出口。
三、完善技术转移机制,推动环境技术贸易
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和压力。在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由于国内环境技术和设备水平较低,较大规模地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已在所难免。环境技术贸易巨大的潜力,将使中国成为世界各国环保企业关注的热点。
为了避免那种其他行业的技术进口过程中曾经普遍出现的重视引进、轻吸收的倾向,我国需要认真审视现有的促进环境技术贸易的政策和措施,总结已经进行和正在进行的环境技术项目,力求完善促进技术贸易的良性机制。
①市场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当企业需要环境技术和设备的时候,政策应该确保他们能够通过市场和市场机制来进行最有效的选择。在环境技术方面,中国尚无大规模的实际应用经验时,采取“示范项目”是一种较好的方法。但这种方法的市场性不突出。
面对即将来临的较大规模的环境技术和设备进口需求,为了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引进外资和技术所带来的利益,应该鼓励企业采用许可证贸易、直接投资等方式引进环境技术。同时,应加强他们在这方面的消化吸收能力,提高自身的研究开发和管理水平。在实现技术设备国产化的同时,促进环境技术及设备的出口。
②重新审视政府干预的作用。理想的环境技术贸易模式,在重视企业、技术和市场等因素的同时,还必须突出政府在其中的干预的作用。如1993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为了开发更先进的环境技术和推动绿色技术出口,提出了一项环境技术倡议,根据该倡议设立了“解决国际环境问题的美国技术”。
1995年,克林顿政府还制定发布了国家环境技术战略报告。在环境技术贸易市场上,政府作为环境法规、政府及标准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应当积极引导企业进入市场。最近,美国环境保护局拟推出一项与美国工商界合作扶持美国技术出口的战略,并向国会递交了《环保局促进美国环境出口的战略》。
可以说,政府干预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环境技术贸易的规模和层次,法规标准制定得严格,企业就不可避免地要更多考虑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尽可能以最经济的方法购买技术和设备。政府鼓励企业积极地进入市场进行技术贸易,并不意味着政府要直接充当“运动员”的角色。
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的作用。环保产业涉及多个部门,因而各部门与工商界更应本着“合作伙伴”精神,以推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作为环境技术贸易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尤其是日本都有一些有关技术贸易的半官方或民间的机构团体作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
目前,我国也有诸如环保产业协会,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以及半官方的研究机构,他们可以在促进环境技术贸易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为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改善行业管理的效能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④加强国际环境合作,促进全球环境技术转让机制的建立。目前国际环境技术贸易的主要障碍是缺乏多层面机构共同参与的有效互动机制。而AIJ活动是一个国际机构、各国政府、非政府机构以及企业共同参与的活动,从这一意义上,在AIJ体制中建立相应的机构和机制,可以较好地弥补目前环境技术贸易的不足,有效地促进全球环境技术共享。
发展中国家政府应当在有关环保技术和设备引进方面,向发达国家企业提供更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措施,其中名括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方式多样化、利润汇出自由化等等;同时对于AIJ项目中的有关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人员培训和技术国产化等方面应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确保发达国家企业通过AIJ项目获得商业利润的同时,也把相应的先进技术转移给了发展中国家。
⑤加强环境技术贸易的服务与管制。对于环境技术贸易的谈判过程及签订合同、后续管理过程,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由于技术贸易的复杂性、长期性及风险性,行业主管部门首先应作好计划及分析(自我分析、可获得性分析及技术性分析),寻找更多的技术来源,全面评估技术来源,指导培训洽谈人员,对签订的正式合同加强管理。
同时,应注意简化程序(管理上错综复杂的文牍主义往往会扼杀有希望的技术贸易)。技术协议涉及许多部、办公室和部门,为简化批准程序,有些国家设立了一站批准委员会。如菲律宾投资委员会设立的一站投资中心,其代表来自各个中央银行及其他机构,能够回答大多数问题和快速处理简单申请。类似地,马来西亚工业发展管理局MIDA也曾创建了一站作业,即所谓的服务于外国投资者的“一揽子交易”。
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在国际分工、全球化体系中,由于其巨大的经济总量和资本、高技术上的优势而占支配地位,在推动全球化的国际标准、规范、规则的制订方面,起到主导作用。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参与国际分工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是必然的。
中国在那些技术落后的领域及技术产业化程度较低的领域,由于缺乏竞争力,将会被国外先进技术逐出市场而失去已有的市场份额;但是,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促进我国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环保产业市场的形成,有利于促进环保技术的创新和技术的产业化。只有在技术上不断创新并领先、不断推进技术产业化的企业才有可能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因而,我国应加快环保产业内部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制定相关政策及法规,推动我国环保技术的创新、进步和提高,加速环保产业技术的成果的转化,积极引导环保技术服务业的发展,以提高和增强与国外企业在这领域的竞争力。
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
行业投资规模
环保投资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环保投资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2014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9575.5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50%。从绝对规模来看,2000-2014年中我国的环保投资绝对量稳步提升,由2000年的1062亿元上升至2014年的9575.5亿元,其中2007、2008、2010年增长较快,尤其是2010年较2009年绝对量增长了2353.8亿元,这种趋势的变化与经济发展观念的转变有很大关系。
2000-2014年我国环保投资规模(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环境统计年鉴
2014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为9576亿元,同比增长6%,“十二五”期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约5万亿元。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十三五”全社会环保投资将达到17万亿元,是“十二五”的3倍以上;环保产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重要支柱。其中,部分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自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呈增长趋势,2015年1-11月中央财政节能环保支出达到3,692亿元,同比增加35%。
环保投资规模:
2006-2014年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及增速
资料来源:环保部
2009-2015年中国节能环保支出及同比增速
资料来源:财政部
“十三五”中国环保产业政策法规分析
“十三五”环保目标
保障公众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硬目标。“十三五”规划应为建立全面面向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的规划提供支撑,同时,应兼顾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的连续性、民生特点和MRV(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要求。环境目标需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改善环境质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标设定应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总体要求相一致,与大气、水、土壤三大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相衔接。如果可能,还应对2025年甚至2030年的目标指标提出预期,给出政府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路线图。
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让全国老百姓更早、更多、更好地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在优良美好的环境中生活,让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让碧水蓝天净土成为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元素。
关于环境质量目标指标:建议实行城市环境质量目标矩阵管理模式。要确定一批环境质量已经达标、需要维持改善的城市和地方(标杆城市)、一批“十三五”经过努力能够达标的地方和城市(达标城市)、一批不能实现达标但得到改善的地方和城市(改善城市)。因此,要短期内分析“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矩阵(标杆城市、达标城市、改善城市、恶化城市)。要摸底全国城市水体污染情况和所有地级以上城市水体污染状况,确定水环境质量标杆城市、达标城市、改善城市名单矩阵。考虑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的有限性,土壤环境质量目标矩阵可以先在全国一些污染较重的地区开展试点。要向社会全面公布“十三五”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矩阵、城市集中水源地达标矩阵、城市景观用水改善矩阵,真正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除了设立环境质量城市矩阵目标外,要对全国性、流域性、区域性的重污染天气减少、劣V类水体消除等做出规定,也向社会全面公开。
关于环境保护公众健康指标:鼓励地方城市建立一些兼顾百姓民生的环境指标,如健康蓝天数、可游泳水面、可垂钓水体、可饮用水源等。建立一些环境质量与民生改善相关联的指标,如人口加权的PM2.5年均浓度、安全饮用水覆盖人口比例、无公害蔬菜粮食覆盖率,等。这些指标“十三五”不一定是约束性考核指标,可以是社会性的评价或评估指标。一旦这些指标的监测评估体系成熟后,再纳入约束性考核指标。
关于生态保护目标指标:“十三五”应该考虑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以及生态产品服务为突破口,设立具有约束性的生态保护目标指标。这样,一方面要取得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共识,另一方面近期可能还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如果协调有困难的话,建议尝试生态功能保障红线和生态系统类型红线相结合的模式。
关于总量控制目标指标:持久控制总量和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硬道理和硬手段。总体上,建议“十三五”期间全国性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扩展,区域和行业性的总量控制指标主要交给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出台一些技术指南和规范。全国性的总量控制指标必须实现与环境质量改善挂钩,实现面向改善环境质量的总量控制模式转型。
关于全球环境保护目标:我国的环境保护在国际上应有一定的地位,这也是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表现。要考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千年目标实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的确定。因此,“十三五”环保规划可以考虑一些预期性的国际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或者增量控制目标、汞排放总量控制、ODS淘汰目标等。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water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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