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资党〔2021〕35号
中共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根据市委组织部宁组复〔2021〕27号批复,陈建明等同志试用期已满,经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算起:
陈建明同志任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张殊平同志任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宋非同志任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周克梅同志任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王艳同志任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张冬同志任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忻同志任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南京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