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对于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解决。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对于违法排放、超标排放等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增加资金投入: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领域,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同时,也可以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降低污水处理成本。
- 提高公众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环保意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 加强规划和建设管理:制定长期规划,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推动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要加强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建设质量和效果。
- 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工业园区的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减少污水排放量。同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推动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面对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我们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解决。只有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前些天,四川省第三轮第二批环保督察集中通报了达州市、凉山州、泸州市、资阳市和四川展(控股)公司下属公司等“4市1国企”的典型案例。
其中,督察组下沉达州市督察发现,通川区存在斥资793万元建管网“送污出境”、花4500万元建设净水厂“不治污水治河水”、部分管网段破损堵塞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长期无法正常运行、监管执法走过场等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01 为[送污出境],斥资793万元新建管网
花4500万元建设净水厂却“不治污水治河水”
2023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通川区未在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提升处理能力上下功夫,反而寻找捷径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
1、为解决魏家河流经该区水质从地表水Ⅱ类恶化为Ⅳ类的超标问题,通川区采取“送污出境”的策略,斥资793万元,“舍近求远”修建魏兴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5.28公里,未经批准将排污口变更至州河。
2、投入4500万元建成的3万立方米/日的水质净化厂,粗暴采取“拦河截污”的方式,不治污水治河水,通过“絮凝+沉淀+渗滤”简易处理后排入河道。
魏家河水质净化厂修建拦河坝处理“河水”
图源:四川生态环境
该厂没有生化工段,仅靠人工加药且没有准确计量,看似“药 到 病 除”,实则“药停病犯”。自2022年8月投运以来,一旦遇到上游降水较大的情形,运营单位便以“来水水质较好”为由,停止加药。其建设目的明显不为治污,仅为“达标”。
而当地环境局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知法违法,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在未编制项目环评报告的情况下,凭空出具环评批复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是在通川区,有斥资793万元建设只为“送污出境”的管网,也有长期面临破损、堵塞、病害的管网。
督察组发现,双龙河复兴场镇段仅100米长的截污管道就被开孔3处,水量稍有增加,污水便直接外排;魏家河、双龙河沿线管网仅今年破损、堵塞次数就多达90余次,双龙河流域马踏洞污水处理厂因进水COD浓度低长期无法正常运行;魏家河魏兴镇段每日约1000方污水溢流入河。
马踏洞污水处理厂7月份进水浓度多次低于10毫克/升
图源:四川生态环境
除此以外,督察还发现当地相关部门存在“监管执法缺失、走过场”的问题。文中提到,通川区住建和综合执法部门在排水许可管理方面权责不清,导致部分工业园区涉水企业长期无证排水、超标排污。
由于监管缺位,园区涉水企业管理不善、工艺落后,治污设施低效运行,违法违规屡禁不止。抽查结果显示某两个园区废水均超《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排放标准,导致受纳城镇污水厂进水浓度波动巨大,较高时进水COD浓度可达1600毫克/升。
环境保护工作不力、推进滞后,确实与职能部门工作机制不完善有关。因此,在此次典型案例通报中,督察组也反复提到“敷衍应对”“表面整改”“监管执法缺位”等关键字眼。
这其中无一不表示,对于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力,工作不严不实毫不留情的批判与“敲打”。
02 「推诿扯皮、监管缺失、执法不严」普遍发生
督察反馈“职能部门失职失责”不留情面
回顾过去各级环保督察的反馈情况及公布的典型案例,《环保水圈》发现“指名道姓批判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推诿扯皮、监管缺失、执法不严甚至弄虚作假行为”的情况,不在少数。
第一轮中央督察曾揭露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督察,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影响十分恶劣。
第二轮中央督察曾指出海南省“上下埋怨、相互观望”,“部门推市县、市县看部门”的情况比较普遍。例如,在调整海水养殖结构、解决养殖污染工作中,省一级相关规划出台滞后,却要求市县政府先行编制规划,对各地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工作不指导、不把关,导致一些市县禁养区划定错漏百出,继而发生上下推诿扯皮的情况。
◎海南省督察组反馈陵水县情况时曾指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渗滤液管控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湖南省督察组反馈长沙市、涟源市情况时曾表示,长沙市工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监督管理宽、松、软,被动应付、流于形式;涟源市有的职能部门政绩观存在偏差,搞样子工程,做表面文章,领导有指示批示才行动,上级来督察督办才警醒。
◎广西省督察组反馈来宾市情况时曾直言,城市管理局对央督指出的基础设施短板问题重视不够,推进解决城市污水直排问题投入不足,整改进度缓慢,工作较为滞后。
上边敷衍潦草、长期不作为失职失责,也就怪不得下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厂运行异常、工业企业违规排污这样的问题频发了。
只不过,即便环保督察“将不客气摆上台面”,有的地方职能部门仍然可能“我行我素”地懒政惰政,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03 政绩观错位?唯利是图?心存侥幸?
监管执法如此失职失责,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产生监管执法乱象,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
它们不对标中央要求,贪图短期经济效益,为了争取到中央和省市环保专项资金而“一头热”。忽略后期环保工程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日常监督监管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导致建设滞后、考核不严格等问题长期存在。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敢担责,敷衍应付、心存侥幸,以致陷入上级查一查就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不查就老样子的恶性循环。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某些位居官位的部门人员为谋一己私欲,滥用职权,成为个别企业和机构的“帮凶”。
对有利可图的项目工程,把公权力当作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为个别环保违规的企业连开环保“绿灯”,并对其环境污染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庇护。对无利可图、无政绩可谋求的环保民生工程,则往往不重视,行动迟缓,导致一些环保基建进程迟迟难以推进,当地生态环境长期受污染。
有业内人士表示,“环保不作为也是一种污染”,要想根 治环境污染问题,垂管环境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才是关键。
《环保水圈》认为,至少从群众层面来说,大家对生态环境的要求真的不高......
来源:环保水圈
5次给督察组提供前后矛盾数据、治水却“送污出境”,咋回事?
来源 :中国环境
小流域水环境久治不清,部分县生活垃圾处置短板明显,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明显,砖瓦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不力,危险废物管理失控......
在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表面整改”再次成为高频词。一些在地方历次督察中屡见不鲜的问题,被通报曝光。
梳理这些问题,既有水气土治污攻坚上出现的沉疴顽疾,也有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不力的现实问题,还有在各级部门三令五申下依然在环保验收上弄虚作假的不端行为。
水质超标“送污出境”,加不加药“人工操作”
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10月下旬,四川省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个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此次督察分别对泸州市、达州市、资阳市、凉山州和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例行督察。随着督察紧锣密鼓地推进,一批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翻阅这些案例,围绕水气土治污攻坚依然“问题不断”。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达州市发现,通川区在魏家河、双龙河流域污染治理中敷衍塞责,一些根本性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的目标尚未实现。
督察通报显示,通川区治污设施简易,存在为“达标”而达标的现象。为解决魏家河水质超标问题,通川区竟采取“送污出境”策略,斥资793万元“舍近求远”修建魏兴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5.28公里,未经批准将排污口变更至州河。
魏家河水质净化厂修建拦河坝处理“河水”
不仅如此,其投入4500万元建成3万立方米/日的水质净化厂,粗暴采取“拦河截污”的方式。自投运以来,一旦遇到上游降水较大的情形,运营单位便以“来水水质较好”为由,停止加药。然而,仅靠加药去除污染因子,且纯靠人工操作,没有准确计量,看似“药到病除”,实则“药停病犯”。
在大气环境治理上,泸州市龙马潭区在督察通报中被指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明显,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较差”。
数据显示,2023年1—8月,龙马潭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从155位下降至185位,PM2.5浓度高居全省第三、PM10浓度高居全省第一,重度污染天数较2020年增加5天,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
这背后,研究部署不力、治理水平不高、监督管理不到位是深层次原因。
一方面,2021年以来,龙马潭区印发的13个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方案,大多数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几乎未涉及具体工作任务;在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中,部分指标内容照抄照搬市级考评细则,考核纸上谈兵、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记者留意到,龙马潭区行政区域面积全市最小,但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污染减排力度不足。且龙马潭区46家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均为B级以下绩效企业,环境管理和治污水平只达到基本要求,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管理粗放、存有盲区,污染防治难以形成“一盘棋”格局,最终也导致环境质量持续变差。
氨氮超标50倍,还称渗滤液未溢出影响周边水质
近年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持续受到各级督察关注。
在四川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就明确,对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方式效果开展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整改。
然而此次督察中, 凉山州盐源县在明知填埋场地下水超标的情况下,仅以“渗滤液未溢出影响周边水环境质量”为由,便认定地下水水质未受影响,不需要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相关单位审核把关不严,也放任其继续采取回喷方式处理渗滤液。
令人触目惊心的是,2021年—2023年监测报告显示,该填埋场地下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粪大肠菌群以及镍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限值,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7.84倍、50.78倍、7.65倍、45.67倍、23.40倍。
直至2023年3月,盐源县虽新增渗滤液处理设施,但因未完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项目迟迟未能正常投运,地下水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
而在凉山州冕宁县,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一拖再拖”,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蚊蝇成群、臭气熏天,群众反映强烈。
复兴镇在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施工坑塘内倾倒、填埋生活垃圾
督察发现,冕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于2022年4月封场。可事实是,填埋场运营单位长期将其作为生活垃圾“中转站”,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累计中转约2.5万吨;2019年至今运行台账记录严重失真。
如此放任应付,可想而知,周边百姓怎能不怨声载道?优美宜居的乡村生活何日到来?
全市产能数据一改再改,8次检查治标不治本
此次四川的省级督察中,还指出资阳市砖瓦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不力,产能置换大打折扣。
数据显示,砖瓦行业是资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约占全市企业的22%,且整体呈现出企业分布散、能耗高、污染排放大以及工业化、科技化水平低的特点。
督察发现,资阳市对砖瓦行业产能底数掌握不清,政策执行不严不实,违规进行产能置换。不仅如此,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向督察组提供的全市砖瓦行业产能数据一改再改,前后5次提供的产能数据自相矛盾。
前后五次提供的产能数据自相矛盾
早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就明确要求资阳市落实水泥、砖瓦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和实施“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但资阳市在2020年整改销号后降低标准、放松要求,错峰生产政策时紧时松,约束性减排长效机制没有形成。
正是监督管理失守,导致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
此次四川省级督察还披露,在针对四川发展(控股)公司下属四川有色金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金澳公司)开展督察时发现,其在竣工环保验收上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旗下相关公司“批小建大”“未批先建”,且在明知项目未开展环评验收的情况下,收购违法项目。不仅如此,公司组建后,为使熔铸、炒灰工序项目合法化,企图以新的技改环评“以新带老”,故意隐瞒35吨熔铸炉批建不符的问题,又包装炒灰工序为“新建”项目,掩盖早已建成投产的违法事实。其后,又两次伪造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资料,违法行为持续至今。
有色金澳公司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堆
值得格外关注的是,2021年以来,当地园区管委会、环委会及本轮督察暗访组先后8次检查发现有色金澳公司危废管理问题,可企业在问题整改上“见子打子”,治标不治本,导致相关问题禁而不绝,改而无效。
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有色金澳公司仍未按2013年环评要求建设熔铸车间地坪防渗设施,地下水防治措施沦为一纸空谈。
四川省级督察强调指出,这些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地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5次给督察组提供前后矛盾数据、治水却“送污出境”,咋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