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称,将提高城镇再生水利用水平,缓解地下水超采。到2025年底,全省城镇再生水利用量达到4亿立方米/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黄河流域市、县(市、区)力争达到30%。

  我省将坚持“一水多用”,扩大使用规模。比如,加大工业回用,推进将再生水作为全省工业生产的“第一水源”,钢铁、煤炭、纺织、造纸、石油、火电和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条件的工业企业要实现再生水“应用尽用”。加大市政杂用,提高建成区再生水市政杂用管网覆盖率,合理布局市政杂用再生水取水口,2027年底,再生水市政杂用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道路清扫、园林绿化、市政车辆冲洗等市政杂用领域不再使用常规水。提高生态环境补水,重点支持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三川河等河道再生水补给,提升生态流量;重点支持我省沿河湿地及人工湖的景观回用。

  加强设施建设,提高水质保障。以全省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结合扩容改造工程及“一泓清水入黄河”建设工程,完善再生水制水工艺设施和供水泵房、水池、管线建设。再生水生产过程中,在有工程经验或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污水处理厂出水与深度净化后高品质水掺混的方式实现水质要求。在有条件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周边适宜区域建设尾水人工湿地。

  此外,实施水质监管,提高管理水平。树立“建管并重”“厂网一体”的管理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降低事故风险。实施从源头到用户的全过程水质监管。严防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影响再生水水质稳定性。利用物联网、GIS地理信息、大数据、北斗定位、“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污水和再生水监管一张图”信息平台,对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设施状况和运营数据、污水管网运行情况、污泥处置过程等进行动态监控与实时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