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诚实厦招字(2013)第(007)号
1. 招标条件
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诚实厦招字(2013)第(007)号
的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自来水厂一期工程(设计)已由 厦门市投资促进局以 厦投促审【2013】025号文 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自来水厂一期工程(设计) ;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云大道与324国道交叉口西南角 ;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61252.96㎡,一期规模10万m3/d,远期总规模达到50万m3/d。一期建设包括门卫、综合楼(含办公区与食堂、调度室、会议室、二级化验室)、值班宿舍、车库、机修车间、仓库、球场、加药间、加氯间、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相应设施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3458.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395.84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2.6.2. 内容:建筑工程设计(含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厂区管网、环境设计以及工艺流程设计和设备选型)。
2.6.3.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9月,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及其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联合体(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日处理量≧10万m3/d的净水厂或污水处理厂项目_(规模、造价等);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政府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年 3 月 13 日至2013年 3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2时30分至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3年 3 月 26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政府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10395.8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89.9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联 系 地 址:厦门市湖滨西路91号;
联 系 人: 张工 ; 联系电话: 0592-2391171 ;
传 真: 0592-2391170 ; 邮政编码: 361006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地址: 厦门市金星路41-2号3楼招标部(湖滨北路市消防支队后面) ;
电话: 5052068。传真: 5050592 小林;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厦门市政府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楼C区
2013年3月12日
项目编号 | TX2012D0065 |
项目名称 | 同安区大同自来水厂 |
建设单位名称 |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 |
建设地址 | 同安区新民镇 |
发证编号 | 选字第350212201208060号 |
总规模建筑面积 | |
总规模用地面积 | 61252.96 |
结案时间 | 2012-12-19 |
厦门市同安大同水厂(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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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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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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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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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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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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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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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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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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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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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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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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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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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9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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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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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可研(正在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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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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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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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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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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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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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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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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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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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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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至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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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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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白云大道与现状324国道交叉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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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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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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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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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阀门,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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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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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净水厂一座(一期规模10万立方米/日)、莲花水库取水泵站一座(一期规模10万立方米/日)及1条DN2000的原水输水管线(管线全长约735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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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方及其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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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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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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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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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琴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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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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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5907898/590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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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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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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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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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590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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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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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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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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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xiamenwa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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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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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白云大道与现状324国道交叉口西南角,由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净水厂总占地为246.90亩,合16.46公顷;本次一期占地89.06亩,合5.937公顷。 建设净水厂一座(一期规模10万立方米/日)、莲花水库取水泵站一座(一期规模10万立方米/日)及1条DN2000的原水输水管线(管线全长约7356米)。服务范围为大同水厂供水服务范围为厦门同安区大部分区域及翔安北部。 本工程净水厂将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即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一期工程预计2012年底实施建设,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2639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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