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第五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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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4:创业环保关于对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武汉 公司、洪湖公司将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111
核心提示:600874:创业环保关于对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武汉 公司、洪湖公司将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排水管网大会(水环境综合治理)邀请函(污水千人大会同期会议)

中国给水排水2021年中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高级研讨会
 

600874:创业环保关于对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65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中标洪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PPP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已建一期处理能力7万立方米/日(以下简称“既有项目”),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一直由洪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湖公司”)特许经营。洪湖公司是由武汉公司及洪湖市水污染治理中心就既有项目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武汉公司持有洪湖公司90.1%股权,洪湖市水污染治理中心持有洪湖公司9.9%的股权。该项目提标改造后处理规模不变,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含水率由 80%以下降至 60% 以下。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8,036.64万元,其中项目总投资的30%为项目 资本金,由中标方及政府方代表向洪湖公司增资解决,剩余总投资的70%由洪湖 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武汉公司作为中标方、洪湖市水污染治理中心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按照各自所持有洪湖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现金方式增资,双方共向洪湖公司增资人民币2,411.64万元,其中武汉公司出资人民币2,172.89万元、洪湖市水污染治理中心出资人民币238.75万元,作为该项目资本金,增资后洪湖公司注册资金增加到人民币4,411.64万元,武汉公司持股比例不变,仍持有洪湖公司90.1%股权。 考虑武汉公司的财务情况,本公司拟对武汉公司增资人民币2,172.89万元 用于其增资洪湖公司投资该项目,增资完成后,武汉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2,496.89万元,本公司仍持有武汉公司100%股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7年11 月17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须经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议案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本次对武汉公司的增资资金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武汉公司 100%股权;本公司拟对武汉公司增资人 民币2,172.89万元,增资后武汉公司注册资本金将达到人民币12,496.89万元, 本公司仍持有武汉公司100%股权。 3. 被增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武汉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4,586.34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538.23万元,负债为人民币13,048.11万元,流动负 债为人民币5,683.3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01.45万元,净利 润为人民币276.94万元。截至 2017年10月底,未经审计的武汉公司的总资产 为人民币 22,402.7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733.55 万元,负债为人民币 11,669.24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4,218.4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376.4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2.35万元。 4、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向武汉公司增资,主要用于武汉公司向洪湖公司增资事宜,由洪湖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洪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PPP 项目。经过协商,武汉 公司、洪湖公司将与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洪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1)项目规模及投资:该项目规模为7万立方米/日,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 8,036.64万元。 (2)项目提升标准:出水水质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污泥含水率由 80%以下降至 60%以下。 (3)特许经营期:洪湖公司对该项目拥有特许经营权期限至2036年3月 31日。 (4)项目基本水量:当进水量不足3.45万吨/日时,可变成本部分按照3.45 万吨/日的基本水量结算,固定成本按照5.55万吨/日的基本水量结算;若进水 量大于3.45万吨/日,以5.55万吨/日为基本水量。 三、本次增资对本公司影响 本公司本次向武汉公司增资人民币2,172.89万元,主要用于武汉公司向洪 湖公司增资事宜,由洪湖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洪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PPP 项目。该项目有利于公司水务业务发展,增加项目公司的收入,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项目预期收益水平符合本公司对于水处理项目的收益要求。 本次增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对本公司财务情况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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