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湖南省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湖南省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书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7月26日—2013年8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8月8日前提出复议。
电话:0731-22429707
传真:0731-28682652
通讯地址:株洲市环保局环评科(412000)
湖南省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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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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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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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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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及环评单位、
环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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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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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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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霞湾污水处理厂、芦淞区龙泉污水处理厂及董家塅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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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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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升级改造工程拟通过对三座污水厂现有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使其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以减少排水水体的污染物负荷。同时对污水厂实施臭气整治,新增生物除臭系统,减少臭气污染物的排放,使其与周边环境良好融合。项目总投资1230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4万元,占总投资的12.38%。
2、环评单位及环评结论:该项目环评由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环评结论:本项目属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程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厂址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深度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案均合理可行。工程处理出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工程建成后将对削减湘江污染物的排放量,防止库区水体富营养化,对保护下游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环境保护方面,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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